根据《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0〕138号)、《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财农〔2020〕1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以提高补贴政策效应为目标,着力解决保护耕地地力,调动种粮积极性,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调整耕地地力补贴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由覆盖性补贴向环节性补贴转变,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提高农业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
(二)基本原则
1.平稳过渡。以农村承包地确权面积为依据分配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保障合理合法耕地均能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2.公开透明。补贴发放全过程阳光操作,确保补贴公平公正。
3.精准高效。加大补贴农户核准力度,规范发放程序,确保补贴资金发放精准、安全、高效。
二、实施内容
(一)资金来源。原“三项补贴”中8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
(二)补贴对象。我区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为补贴对象。农民家庭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三)补贴依据。以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面积为补贴依据。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良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常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核减相应面积,不予补贴。
(四)补贴标准。2020年,中央财政下达我区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4221.43万元,2020年补贴发放标准为44.58元/亩。
(五)补贴方式。2020年,我区用于耕地地力补贴的补贴资金,统一由特区财政局通过惠农“一卡通”集中统发到户。
三、发放程序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基础数据采集、报送、政策宣传及乡镇(街道)级公示,村委会负责基础数据申报核实、村级公示,特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基础数据的审核汇总,特区财政局负责通过惠农“一卡通”集中统发到户。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六枝特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斌(特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宋领(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田 莉(特区财政局)
周 林(特区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街道)乡(镇)长、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特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定期研究解决工作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确定补贴标准、组织核实补贴面积、兑付资金、监督检查等工作。办公室周林(兼),副主任张艳平、张兴华,成员:张仕松、肖杰、张茂。特区农业农村局设置业务政策咨询电话:0858-5321687。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事关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和农业农村发展大局。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部门合作,形成强大合力,推动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二)政策宣传。各乡镇(街道)要主动向社会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广泛宣传补贴政策调整的相关内容,做到家喻户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微信等媒介宣传补贴政策信息,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乡镇(街道)均需要设置工作咨询平台和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农户的咨询,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并明确信访问题责任人,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信访问题。
(三)项目公示。严格实行耕地地力补贴两级张榜公示制度,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公示,每个村的农户补贴情况公示表(包括户主姓名、补贴面积、应补金额等内容),加盖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公章后,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人员落实公示,村级公示到组不少于7天,在乡镇(街道)级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两次公示都要留影像资料、照片存档备查。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街道)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将汇总表(附件1)纸质档、补贴清册(附件2)电子档报送特区农业农村局。
(四)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单位)不得截留挪用补贴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扣任何税费和债务。特区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做好基础数据审核汇总等工作。重点检查补贴范围、补贴面积与农户认定是否规范,补贴清册是否公开,补贴程序是否完善,政策宣传是否到位等,确保补贴资金补到实处,补出效益。特区财政局要做好数据审核、资金拨付等工作,对骗取、套取、贪污、挪用,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档案管理。各乡镇(街道)在资金发放结束后,及时做好档案的归档管理。特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要将本辖区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收集,并按照规范的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保存。归档材料主要有:以村为基本单位、乡镇(街道)政府盖章的补贴面积公示的纸质和图片资料,经村委会盖章和具体经办人与核实人、农户签字的各村农户争议面积核实修改资料,农户分户、合户及死亡绝户销户登记、审核、汇总清册的纸质材料等。
(六)责任追究。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事关稳定和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对不认真履职,疏于管理,出现违纪违法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附件:1.六枝特区2020年耕地地力补贴乡镇(街道)汇总表
2.六枝特区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清册
主 办:六枝特区人民政府 承 办: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六枝特区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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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特区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0〕138号)、《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财农〔2020〕1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以提高补贴政策效应为目标,着力解决保护耕地地力,调动种粮积极性,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调整耕地地力补贴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由覆盖性补贴向环节性补贴转变,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提高农业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
(二)基本原则
1.平稳过渡。以农村承包地确权面积为依据分配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保障合理合法耕地均能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2.公开透明。补贴发放全过程阳光操作,确保补贴公平公正。
3.精准高效。加大补贴农户核准力度,规范发放程序,确保补贴资金发放精准、安全、高效。
二、实施内容
(一)资金来源。原“三项补贴”中8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
(二)补贴对象。我区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为补贴对象。农民家庭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三)补贴依据。以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面积为补贴依据。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良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常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核减相应面积,不予补贴。
(四)补贴标准。2020年,中央财政下达我区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4221.43万元,2020年补贴发放标准为44.58元/亩。
(五)补贴方式。2020年,我区用于耕地地力补贴的补贴资金,统一由特区财政局通过惠农“一卡通”集中统发到户。
三、发放程序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基础数据采集、报送、政策宣传及乡镇(街道)级公示,村委会负责基础数据申报核实、村级公示,特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基础数据的审核汇总,特区财政局负责通过惠农“一卡通”集中统发到户。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六枝特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斌(特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宋领(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田 莉(特区财政局)
周 林(特区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街道)乡(镇)长、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特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定期研究解决工作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确定补贴标准、组织核实补贴面积、兑付资金、监督检查等工作。办公室周林(兼),副主任张艳平、张兴华,成员:张仕松、肖杰、张茂。特区农业农村局设置业务政策咨询电话:0858-5321687。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事关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和农业农村发展大局。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部门合作,形成强大合力,推动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二)政策宣传。各乡镇(街道)要主动向社会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广泛宣传补贴政策调整的相关内容,做到家喻户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微信等媒介宣传补贴政策信息,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乡镇(街道)均需要设置工作咨询平台和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农户的咨询,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并明确信访问题责任人,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信访问题。
(三)项目公示。严格实行耕地地力补贴两级张榜公示制度,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公示,每个村的农户补贴情况公示表(包括户主姓名、补贴面积、应补金额等内容),加盖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公章后,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人员落实公示,村级公示到组不少于7天,在乡镇(街道)级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两次公示都要留影像资料、照片存档备查。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街道)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将汇总表(附件1)纸质档、补贴清册(附件2)电子档报送特区农业农村局。
(四)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单位)不得截留挪用补贴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扣任何税费和债务。特区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做好基础数据审核汇总等工作。重点检查补贴范围、补贴面积与农户认定是否规范,补贴清册是否公开,补贴程序是否完善,政策宣传是否到位等,确保补贴资金补到实处,补出效益。特区财政局要做好数据审核、资金拨付等工作,对骗取、套取、贪污、挪用,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档案管理。各乡镇(街道)在资金发放结束后,及时做好档案的归档管理。特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要将本辖区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收集,并按照规范的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保存。归档材料主要有:以村为基本单位、乡镇(街道)政府盖章的补贴面积公示的纸质和图片资料,经村委会盖章和具体经办人与核实人、农户签字的各村农户争议面积核实修改资料,农户分户、合户及死亡绝户销户登记、审核、汇总清册的纸质材料等。
(六)责任追究。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事关稳定和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对不认真履职,疏于管理,出现违纪违法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附件:1.六枝特区2020年耕地地力补贴乡镇(街道)汇总表
2.六枝特区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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