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证”办事指南
一、申请事项名称
食品生产许可。
二、申请条件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生产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申请渠道
线下申请:六枝特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法人区综合窗口。
线上申请:贵州政务服务网。
四、申请材料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2.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3.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五、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六、咨询电话
0858-5537106。
主 办:六枝特区人民政府 承 办: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六枝特区电子政务中心
备案信息:黔ICP备17007817号-1 52020302000005 政府网站标识码:520203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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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证”办事指南
“食品生产许可证”办事指南
一、申请事项名称
食品生产许可。
二、申请条件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生产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申请渠道
线下申请:六枝特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法人区综合窗口。
线上申请:贵州政务服务网。
四、申请材料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2.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3.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五、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六、咨询电话
0858-5537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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