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助力搬迁群众增收致富,确保搬迁群众实现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的目标,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产业奖补促进脱贫群众增收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创业就业到户奖补,引导鼓励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群众通过发展特色农贸、特色加工等方式实现增收,为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公开透明。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搬迁群众知晓率,及时向搬迁群众公示奖补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
(二)公平公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奖补流程,从严规范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奖补项目申报相关资料逐一审核后按规定报特区生态移民局。坚决杜绝垒大户、优亲 厚友、虚报冒领、有失公允等情况发生,一经发现,取消奖补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资金来源
2025年东西部协作资金100万元。
四、实施方式及时间
项目分3个批次实施(第一批次于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申报备案、第二批次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申报备案、第三批次于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申报备案),申报备案原则上以乡镇(街道)初审后报特区生态移民局备案的名单为准,按时序分批次开展验收及奖补资金兑现。资金使用完毕即项目实施结束(资金预算以乡级初审后报特区生态移民局备案的名单为测算依据),原则上于2025年9月30日前实施结束。若2025年9月30 日前全区所有申报奖补资金未达100万元,对未使用的剩余奖补资金,按照东西部协作结余资金进行管理。
五、实施内容
(一)奖补对象
以户为单位,识别纳入全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信息系统管理,符合创业就业奖补条件,有发展生产意愿和生产能力的易地搬迁脱贫户和防贫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每户只能申报一个创业就业奖补项目。
(二)奖补条件
1. 在六枝特区范围内创办的合法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在六枝特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创业就业奖补项目实施期间正常生产经营3个月及以上,经营场所经报属地乡镇(街道)批准或指定(允许)。
2. 奖补对象须遵守村规民约相关规定,年度内存在滥办酒席、乱搭乱建、非法占道经营等影响市场秩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一律取消奖补资格。
(三)奖补种类及标准
创办经营特色加工业和手工业、商品经营销售、农产品批发零售、各类餐馆、小吃店、政府指定位置或经乡镇(街道)允许经营的小摊小贩、美容美发等公司或其他经营个体,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一次性奖补3000元。含创业人员在内,创业带动易地扶贫搬迁脱贫劳动力(含防贫监测对象)2人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追加一次性奖励补助资金1000元;创业带动易地扶贫搬迁脱贫劳动力(含防贫监测对象)3人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追加一次性奖励补助资金2000元;创业带动易地扶贫搬迁脱贫劳动力(含防贫监测对象)4人及以上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追加一次性奖励补助资金3000元,每户每年奖补资金累计不超过6000元。
六、实施步骤
(一) 宣传摸底(2025年2月15日前完成)。各乡镇(街道)组织各搬迁安置社区(村、居),对辖区内搬迁脱贫户和防贫监测对象全覆盖入户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创业就业奖补政策宣传和摸底,建立拟奖补对象摸底台账(详见附件1),原则上项目实施对照前期摸排建立的拟奖补对象名单进行。
(二)搬迁户申请及备案(第一批次于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第二批次于2025年6月30 日前完成、第三批次于 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 由搬迁群众书面向搬迁安置点所属社区(村、居)提出创业就业奖补申请(含申请书、经营许可证、经营场所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带动其他易地搬迁脱贫劳动力及防贫监测对象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证明等资料),无法提供经营许可证的,由乡镇(街道)组织社区(村、居)开展调查核实,出具相关证明。对拟纳入奖补对象名单召开村级研判会议并在村级公示10天无异议后上报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组织安置社区完成初审后及时进行汇总报特区生态移民局备案。
(三)复核登记(自搬迁群众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由各乡镇(街道)组织各安置点所属村(社区)对涉及搬迁农户生产经营情况及带动搬迁劳动力就业情况开展2次不定期复核,并做好复核登记,复核登记表作为后期乡级验收的重要依据。
(四)乡级验收(完成复核登记后10天内完成)。乡镇(街道)组织验收人员开展实地核实、逐户验收,验收人员由乡镇(街道)、村干部及驻村工作队成员等组成,每户每个创业就业奖补项目验收人员不少于3人,经验收通过的,填写受益对象签字确认表,采集群众和实物图片。
(五)乡级研究及公示(乡级验收通过后10天内完成)。乡镇(街道)级验收结束后,汇总验收情况并进行研究,经乡级研究同意后,对验收结果、拟奖补对象及金额在乡村两级进行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并同步完成申请对象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号等所需资料收集工作。
(六)区级抽验及公告(乡级提交验收申请后15天内完成)。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涉及乡镇(街道)向特区生态移民局提出区级验收申请(含请验报告、申请资料、复核登记资料、乡级验收及研判资料、乡村两级公示资料等)并提交拟奖补台账(附件5), 区级验收由特区生态移民局负责,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区级验收。区级验收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按照批次对各乡镇(街道)报送拟奖补名单进行抽验(申报户数少于5户的,按 100%比例进行验收; 申报户数5户及以上的,按不低于10%比例进行抽验且抽验户数不少于 5 户),经抽验发现不合格的,全部退回乡级重新验收(若第二次验收核实仍不合格的,不再纳入奖补范围);抽验合格的,由特区生态移民局汇总全区拟奖补对象和金额,在特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告结束后按程序通过六枝特区境内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卡进行奖补资金发放。
(七)项目实施总结。2025年8月31日后,各乡镇(街道)要全面收集项目实施过程的前期排查、奖补对象申请、乡级验收及公示、区级抽验及公示、资金兑现等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存档,项目档案分别报特区生态移民局、农业农村局存档备查,全面梳理总结项目实施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创业就业奖补政策对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发展、促进搬迁群众增收的重要意义,迅速组织科级干部、涉及站所、各村村支“ 两委 ”、驻村干部等开展学习,全面掌握创业就业奖补对象、标准和实施流程等工作要点,提高业务能力,有效推动项目实施。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要迅速组织各安置点社区(村、居)采取入户宣传、院坝会、村级小喇叭等方式对辖区内搬迁脱贫户和防贫监测对象进行全覆盖宣传,确保所有搬迁脱贫户和防贫监测对象全面知晓创业就业奖补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同时,组织各搬迁安置社区(村、居)迅速开展入户摸排,全面掌握搬迁脱贫户和防贫监测对象创业就业情况,及时锁定年度内拟实施奖补对象,力争项目实施全覆盖。
(三)强化指导服务。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各安置社区(村)认真做好项目宣传发动、动员引导、跟踪督促和核实验收等各环节工作,确保项目有条不紊推进,补助对象真实有效。特区生态移民局要认真做好全区总体项目组织实施、抽查验收、资金申请和兑现等相关工作,确保奖补工作落地落实。
(四)强化监督问效。区、乡、村三级要树立廉洁自律、公平公正的思维导向和工作作风,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对创业就业 奖补项目审核、验收、资金拨付等进行全过程监管,按照“ 多干多得、少干少得、不干不得 ”原则,切实把奖补资金落实到内生发展动力强、想干能干、真干实干的农户身上,真正发挥助推搬 迁劳动力创业就业,促进搬迁群众增收作用。坚决杜绝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情况发生,对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等行为的,立即取消奖补资格,追回已发放资金,并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附件1.六枝特区 2025 年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创业就业到户奖补项目奖补对象摸底表.docx
附件2.六枝特区 2025 年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创业就业到户奖补申请(模板).docx
附件3.六枝特区 2025 年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创业就业到户奖补项目复核登记表(模版).docx
附件4.六枝特区 2025 年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创业就业到户奖补项目验收表(模板).docx
附件5.六枝特区 2025 年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创业就业到户奖补项目拟奖补对象台账(XX 月).docx
主 办:六枝特区人民政府 承 办: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六枝特区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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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智政科技
六枝特区2025年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创业就业到户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助力搬迁群众增收致富,确保搬迁群众实现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的目标,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产业奖补促进脱贫群众增收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创业就业到户奖补,引导鼓励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群众通过发展特色农贸、特色加工等方式实现增收,为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公开透明。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搬迁群众知晓率,及时向搬迁群众公示奖补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
(二)公平公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奖补流程,从严规范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奖补项目申报相关资料逐一审核后按规定报特区生态移民局。坚决杜绝垒大户、优亲 厚友、虚报冒领、有失公允等情况发生,一经发现,取消奖补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资金来源
2025年东西部协作资金100万元。
四、实施方式及时间
项目分3个批次实施(第一批次于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申报备案、第二批次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申报备案、第三批次于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申报备案),申报备案原则上以乡镇(街道)初审后报特区生态移民局备案的名单为准,按时序分批次开展验收及奖补资金兑现。资金使用完毕即项目实施结束(资金预算以乡级初审后报特区生态移民局备案的名单为测算依据),原则上于2025年9月30日前实施结束。若2025年9月30 日前全区所有申报奖补资金未达100万元,对未使用的剩余奖补资金,按照东西部协作结余资金进行管理。
五、实施内容
(一)奖补对象
以户为单位,识别纳入全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信息系统管理,符合创业就业奖补条件,有发展生产意愿和生产能力的易地搬迁脱贫户和防贫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每户只能申报一个创业就业奖补项目。
(二)奖补条件
1. 在六枝特区范围内创办的合法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在六枝特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创业就业奖补项目实施期间正常生产经营3个月及以上,经营场所经报属地乡镇(街道)批准或指定(允许)。
2. 奖补对象须遵守村规民约相关规定,年度内存在滥办酒席、乱搭乱建、非法占道经营等影响市场秩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一律取消奖补资格。
(三)奖补种类及标准
创办经营特色加工业和手工业、商品经营销售、农产品批发零售、各类餐馆、小吃店、政府指定位置或经乡镇(街道)允许经营的小摊小贩、美容美发等公司或其他经营个体,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一次性奖补3000元。含创业人员在内,创业带动易地扶贫搬迁脱贫劳动力(含防贫监测对象)2人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追加一次性奖励补助资金1000元;创业带动易地扶贫搬迁脱贫劳动力(含防贫监测对象)3人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追加一次性奖励补助资金2000元;创业带动易地扶贫搬迁脱贫劳动力(含防贫监测对象)4人及以上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追加一次性奖励补助资金3000元,每户每年奖补资金累计不超过6000元。
六、实施步骤
(一) 宣传摸底(2025年2月15日前完成)。各乡镇(街道)组织各搬迁安置社区(村、居),对辖区内搬迁脱贫户和防贫监测对象全覆盖入户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创业就业奖补政策宣传和摸底,建立拟奖补对象摸底台账(详见附件1),原则上项目实施对照前期摸排建立的拟奖补对象名单进行。
(二)搬迁户申请及备案(第一批次于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第二批次于2025年6月30 日前完成、第三批次于 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 由搬迁群众书面向搬迁安置点所属社区(村、居)提出创业就业奖补申请(含申请书、经营许可证、经营场所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带动其他易地搬迁脱贫劳动力及防贫监测对象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证明等资料),无法提供经营许可证的,由乡镇(街道)组织社区(村、居)开展调查核实,出具相关证明。对拟纳入奖补对象名单召开村级研判会议并在村级公示10天无异议后上报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组织安置社区完成初审后及时进行汇总报特区生态移民局备案。
(三)复核登记(自搬迁群众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由各乡镇(街道)组织各安置点所属村(社区)对涉及搬迁农户生产经营情况及带动搬迁劳动力就业情况开展2次不定期复核,并做好复核登记,复核登记表作为后期乡级验收的重要依据。
(四)乡级验收(完成复核登记后10天内完成)。乡镇(街道)组织验收人员开展实地核实、逐户验收,验收人员由乡镇(街道)、村干部及驻村工作队成员等组成,每户每个创业就业奖补项目验收人员不少于3人,经验收通过的,填写受益对象签字确认表,采集群众和实物图片。
(五)乡级研究及公示(乡级验收通过后10天内完成)。乡镇(街道)级验收结束后,汇总验收情况并进行研究,经乡级研究同意后,对验收结果、拟奖补对象及金额在乡村两级进行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并同步完成申请对象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号等所需资料收集工作。
(六)区级抽验及公告(乡级提交验收申请后15天内完成)。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涉及乡镇(街道)向特区生态移民局提出区级验收申请(含请验报告、申请资料、复核登记资料、乡级验收及研判资料、乡村两级公示资料等)并提交拟奖补台账(附件5), 区级验收由特区生态移民局负责,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区级验收。区级验收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按照批次对各乡镇(街道)报送拟奖补名单进行抽验(申报户数少于5户的,按 100%比例进行验收; 申报户数5户及以上的,按不低于10%比例进行抽验且抽验户数不少于 5 户),经抽验发现不合格的,全部退回乡级重新验收(若第二次验收核实仍不合格的,不再纳入奖补范围);抽验合格的,由特区生态移民局汇总全区拟奖补对象和金额,在特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告结束后按程序通过六枝特区境内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卡进行奖补资金发放。
(七)项目实施总结。2025年8月31日后,各乡镇(街道)要全面收集项目实施过程的前期排查、奖补对象申请、乡级验收及公示、区级抽验及公示、资金兑现等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存档,项目档案分别报特区生态移民局、农业农村局存档备查,全面梳理总结项目实施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创业就业奖补政策对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发展、促进搬迁群众增收的重要意义,迅速组织科级干部、涉及站所、各村村支“ 两委 ”、驻村干部等开展学习,全面掌握创业就业奖补对象、标准和实施流程等工作要点,提高业务能力,有效推动项目实施。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要迅速组织各安置点社区(村、居)采取入户宣传、院坝会、村级小喇叭等方式对辖区内搬迁脱贫户和防贫监测对象进行全覆盖宣传,确保所有搬迁脱贫户和防贫监测对象全面知晓创业就业奖补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同时,组织各搬迁安置社区(村、居)迅速开展入户摸排,全面掌握搬迁脱贫户和防贫监测对象创业就业情况,及时锁定年度内拟实施奖补对象,力争项目实施全覆盖。
(三)强化指导服务。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各安置社区(村)认真做好项目宣传发动、动员引导、跟踪督促和核实验收等各环节工作,确保项目有条不紊推进,补助对象真实有效。特区生态移民局要认真做好全区总体项目组织实施、抽查验收、资金申请和兑现等相关工作,确保奖补工作落地落实。
(四)强化监督问效。区、乡、村三级要树立廉洁自律、公平公正的思维导向和工作作风,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对创业就业 奖补项目审核、验收、资金拨付等进行全过程监管,按照“ 多干多得、少干少得、不干不得 ”原则,切实把奖补资金落实到内生发展动力强、想干能干、真干实干的农户身上,真正发挥助推搬 迁劳动力创业就业,促进搬迁群众增收作用。坚决杜绝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情况发生,对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等行为的,立即取消奖补资格,追回已发放资金,并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附件1.六枝特区 2025 年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创业就业到户奖补项目奖补对象摸底表.docx
附件2.六枝特区 2025 年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创业就业到户奖补申请(模板).docx
附件3.六枝特区 2025 年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创业就业到户奖补项目复核登记表(模版).docx
附件4.六枝特区 2025 年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创业就业到户奖补项目验收表(模板).docx
附件5.六枝特区 2025 年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创业就业到户奖补项目拟奖补对象台账(XX 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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