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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六枝境段)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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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0-19 1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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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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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六枝境段)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0-19 10:06   作者:   来源: 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号:[ 大 中 小 ]   视力保护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特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单位,区属及驻境省、市属行政企事业单位:

《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六枝境段)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已经六枝特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55次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六枝境段)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州省征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的决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71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六枝特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修订调整的批复》(六盘水府函〔2017〕90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建设用地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市府发〔2012〕19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府办发〔2012〕117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组织机构

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六枝境段)(以下简称六安高速公路)项目土地及房屋征收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设置市级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统筹调度项目相关工作。土地征收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局统筹,特区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实施,完成土地征收补偿及资料收集整理,做到一户一档。房屋征收工作由六安高速公路六枝段项目协调指挥部(以下简称六枝段指挥部)具体组织实施,完成房屋征收补偿及资料收集整理,做到一户一档。完成相关协调工作。

三、土地及房屋征收范围

项目用地征收范围包含正线用地、互通匝道及联络线用地、临建用地、专项设施用地、工程变更扩建用地、“三电”迁改工程用地及设计需要取弃土场用地。房屋征收范围包含土地征收范围内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等。

四、土地征收补偿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按《六枝特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附件1)据实补偿。永久性用地和临时用地严格遵循保护耕地、节约用地、集约用地和按设计要求使用土地的原则,能用未利用地的不用农用地、不用好地,能用一般耕地的不用基本农田。

五、房屋征收补偿

(一)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

1.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按照《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枝特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指导意见的通知》(六府办发〔2014〕11号)执行,具体标准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市场评估指导价》(附件2)、《国有土地上附属房屋及其它建筑物补偿标准》(附件4)、《房屋附属设施补偿标准》(附件5)、《房屋装饰装修补偿标准》(附件6)、《搬迁、周转、临时过渡补助费标准》(附件7)规定的标准,统一执行货币补偿。

2.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以外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建设用地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市府发〔2012〕19号)执行,统一执行货币补偿,具体标准参考《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附件3)、《房屋附属设施补偿标准》(附件5)、《房屋装饰装修补偿标准》(附件6)及《搬迁、周转、临时过渡补助费标准》(附件7)执行。

(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按照《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枝特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指导意见的通知》(六府办发〔2014〕11号)执行,具体标准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市场评估指导价》(附件2)、《国有土地上附属房屋及其它建筑物补偿指导标准》(附件4)、《房屋附属设施补偿标准》(附件5)、《房屋装饰装修补偿标准》(附件6)及《搬迁、周转、临时过渡补助费标准》(附件7)执行。

学校、厂矿、企(事)业单位拆迁征收补偿由项目建设业主会同六枝段指挥部与被征收单位共同采用先评估后协商办法解决。国有土地及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府办发〔2012〕117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地上附着物补偿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附件8)、《构筑物征收补偿标准》(附件9)据实补偿。

七、林木补偿

林地林木补偿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州省征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的决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71号)和省市相关规定执行。非林地的零星林木补偿按照《征地地上零星树木补偿标准》(附件10)、《经济林补偿标准》(附件11)、《部分树种种植密度规定》(附件12)、《林业苗圃补偿标准》(附件13)、《木本绿化树种种植密度及补偿标准》(附件14)据实补偿。

八、电力、通信、广电、铁塔、铁路等设施设备改迁

项目涉及电力、通信、广电、铁塔、铁路等设施设备的改迁,由项目业主会同六枝段指挥部协调相关产权部门达成一致意见后,按照先迁改、后拆除的原则,在满足行业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的前提下进行迁改,迁改费用由项目业主承担。

九、炮损补偿

炮损补偿工作原则按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高速公路施工炮损赔付处理的指导意见》(黔交建设〔2013〕22号)执行,土建施工合同段按照《炮损补偿标准》(附件15)给予补偿。造成人畜伤亡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造成房屋结构性破坏经鉴定不能修缮恢复的,按本征收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炮损补偿工作须在路基工程施工放炮结束后进行清理和补偿。

在开展爆破作业前,由项目业主督促土建施工合同段牵头,六枝段指挥部参加,共同开展炮前调查工作。炮前调查分户建档(档案包括行政区域、村组、户主姓名、图表、影像等)。调查费用由土建施工合同段与六枝段指挥部商定。对是否属炮损及损坏程度认定有争议的,由土建施工合同段与六枝段指挥部共同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单位鉴定,依法依规解决。

十、补偿款、工作经费和项目宣传费

(一)土地补偿款和工作经费

土地(含临时用地)征收补偿款和工作经费由特区自然资源局设银行专户管理,资金在银行封闭运行。工作经费(含临时用地)按征收补偿款总额的3%另行计列并与土地征收补偿款同步拨付。

(二)房屋征收补偿款、工作经费和项目宣传经费

房屋征收补偿款、工作经费和项目建设宣传经费由市级指挥部设银行专户管理(其中项目建设宣传经费按市、县〔区〕各 3万元的标准由项目业主拨付)。市级指挥部根据县(区)指挥部工作进度分期拨付补偿款和工作经费(其中项目建设宣传经费一次性拨付),资金在银行封闭运行。工作经费按房屋征收补偿总费用的5%另行计列(市级指挥部1%,县〔区〕指挥部4%)。

项目业主按市30万元、县(区)20万元的标准分别支付市、县(区)指挥部一次性交通补助费。

十一、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项目建设业主会同地方各级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协商处理

附件:1.六枝特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市场评估指导价

3.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4.国有土地上附属房屋及其它建筑物补偿标准

5.房屋附属设施补偿标准

6.房屋装饰装修补偿标准

7.搬迁、周转、临时过渡补助费标准

8.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9.构筑物征收补偿标准

10.征地地上零星树木补偿标准

11.经济林补偿标准

12.部分树种种植密度规定

13.林业苗圃补偿标准

14.木本绿化树种种植密度及补偿标准

15.炮损补偿标准


附件1

六枝特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六枝境段〕)

单位:元/亩

行政区域

行政区划代码

区域范围

统一年产值标准

地类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偿费

征地补偿

标准

倍数

金额

倍数

金额

倍数

金额

六枝特区

520203

九龙街道、银壶街道、塔山街道、岩脚镇、木岗镇、大用镇、郎岱镇、关寨镇、牂牁镇、新华镇、龙河镇、新窑镇、梭戛乡、牛场乡、新场乡、中寨乡、落别乡、月亮河乡

1500

耕地

10

15000

16

24000

26

39000

园地

4

6000

8

12000

12

18000

林地

4

6000

8

12000

12

18000

其他农用地

4

6000

8

12000

12

18000

建设用地

4

6000

8

12000

12

18000

未利用地

4

6000

0

0

4

6000

注:青苗补偿按统一年产值的1倍计;退耕还林地按耕地进行补偿,不再进行青苗补偿。


附件2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市场评估指导价(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六枝境段〕)


混合结构(元/m2)

备注

2400

补偿标准均含土地价。



附件3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六枝境段〕)

单位:元/m2

序号

房盖        

墙体   

钢混屋面

瓦屋面

草屋面

油毛毡

屋面

石棉瓦

其他屋面

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

1

实心砖墙

1600

1200

900

900

900

610

2

料石墙

1600

1200

900

900

900

610

3

一般石墙

1300

1070

770

770

780

500

4

木柱砖墙


1060

770

770

780

500

5

木柱砖石墙


930

770

770

780

500

6

木柱木板墙


930

640

640

670

500

7

木柱篱笆墙


930

640

640

670

500

8

空心砖墙

1080

1070

640

600

780

610

9

土 墙


800

510

510

560

500

注:1.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执行;

2.圈舍(其中最低面墙)低于2.2米的,征收标准按同类房屋拆迁标准的80﹪计算;高于2.2米

(含2.2米)的按同类房屋征收标准计算;

3. 征收房屋建筑高度4.5米以上(不含4.5米)的砖混且有隔层的按一层半计算;4.5米(含4.5米)

以下按一层计算;其它砖瓦、木瓦、石瓦等斜面结构的房屋,从楼板至檩子高达到1.2米(含

1.2米)的以一层计算,不足1.2米(不含1.2米)的以一半计算。丈量面积的长和宽以瓦边缘

计算;

4. 室外楼梯按同结构房屋补偿标准一半计算;

5.宅基地按照耕地标准补偿,无青苗补偿;

6. 本标准不含内外装饰、装修及附属设施;

7. 营业房:(1)营业房的认定:需系临街第一个自然开间并具备《营业执照》合法证件和手续

为依据认定;(2)按上述相应房屋类别补偿标准进行拆迁补偿,停产、停业补偿,按经营场

所面积20元/ m2/月一次性补助6个月;

8. 生产用房、办公用房、库房等非住宅房屋按照房屋补偿标准执行一次性货币补偿;

9. 框架结构按照(实心)砖墙标准补偿


附件4

国有土地上附属房屋及其它建筑物补偿标准(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六枝境段〕)


类   别

单位

补偿标准(元)

备  注

混合结构

m2

500~650


砖木结构

m2

180~320


木结构

m2

160~180


土木结构

m2

120~140


简易结构

m2

80~100




附件5

房屋附属设施补偿标准(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六枝境段〕)


类 别

单 位

补偿标准

备注

煤气或天然气

元/户

3354

开户费

座机电话(不含分机)

元/部

200

移机

宽带移户费

元/户

150


卫星电视接收器

元/户

150


有线电视

元/户

300


空 调

元/户

800

移机、安装

照明设施

元/户

600


自来水

农户自建改水工程

元/户

800

含进户设施

政府建设项目

元/户

1930

含进户设施

洗浴设施

元/户

300

含套件

抽油烟机

元/套

100

移机

太阳能热水器

元/套

1000

含套件

电热水器

元/套

600

含套件

灶

土灶

元/个

120


瓷砖灶

元/眼

300


砖砌灶

元/眼

200


独立电表

单相表

元/户

400


三相表

元/户

3000


厨房灶台(含厨柜)

元/m

280




附件6 

房屋装饰装修补偿标准(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六枝境段〕)

项目

类别

补偿标准

备注

内外墙装饰

房屋内外墙瓷砖、墙漆

40元/m2


瓷粉

8元/m2


瓷粉+乳胶漆

15元/m2


墙纸

15元/m2


木墙裙(高度1m左右)

60元/m2


采用防腐木外装

300元/m2


内墙装饰

电视背景墙

70元/m2


采用防腐木内装

300元/m2


木质吊顶

100元/m2

指吊顶实体部分

石膏线条

5元/m


石膏板吊顶

40元/m2

指吊顶实体部分

铝塑扣板吊顶

60元/m2


塑料扣板

40元/m2


地板

60cmx 60cm及以下地板砖

50元/m2


80cmx 80cm及以上地板砖

80元/m2


水磨石

70元/m2


大理石、花岗石

150元/m2


竹、实木地板

160元/m2


强化、复合木地板

70元/m2


金属门窗

铝合金卷帘门

100元/m2


铝合金门窗、塑钢

120元/m2


不锈钢防盗门窗

240元/m2


封闭式防盗门

500元/道


钢条、钢管、铁板围墙防盗门

50元/m2


钢筋防盗门窗

85元/m2


包门

门套

120元/道


实木大门(两开以上)

110元/m2


实木门(单开)

500元/樘


雕花门

500元/樘


窗套、窗帘盒

15元/ m


室内、外护拦

木质

125元/m2


钢条


不锈钢(钢管)


铁花


罗马柱围栏


雕花玻璃

厚度8mm以下(含8mm)

120元/m2


厚度8mm以上

160元/m2


固定柜

衣柜、储物柜、吊柜

280元/m2


卫生洁具

台式面盆

260元/套


浴缸

400元/套



蹲式便器

100元/个


坐式便器

300元/个


整体浴室

800元/套


其它

拖布池

100元/套


遮阳、雨棚

60元/m2


琉璃瓦

90元/m2


纱窗

30元/m2


室内照明暗线

60m2及以下

1000元/套

面积为房屋建筑面积

61m2~80m2

1500元/套

81m2~100m2

2000元/套

101m2以上

2500元/套

室内照明明线

60m2及以下

500元/套

61m2~80m2

750元/套

81m2~100m2

1000元/套

101m2以上

1250元/套

注:装修5年以内(含5年)按标准的100%计算;装修5年以上按标准的70%计算


附件7

搬迁、周转、临时过渡补助费标准(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六枝境段〕)


类别

补偿标准

备注

搬迁补助费

住宅房

10元/m2/次

每户累计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算,超过500元的据实补偿。

营业房(具备相关营业证件且正常经营)

20元/m2/次

生产用房、库房、办公用房

15元/m2/次

畜圈

5元/m2/次

临时周转过渡费

住宅房

5元/m2/月

一次性支付12个月临时周转过渡费包干使用。

营业房(具备相关营业证件且正常经营)

15元/m2/月

生产用房、库房、办公用房

12元/m2/月

畜圈

3元/m2/月

搬迁奖励

协议签定之日起20日内搬迁完毕

4000元/户

以户口本为准

协议签定之日起30日内搬迁完毕

3000元/户

以户口本为准,超出30日不奖励



附件8

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六枝境段〕)

类别

名称或规格

单位

补偿标准

备   注

围墙

实心砖围墙

元/m3

127


空心砖、石围墙

元/m3

110


其他简易围墙

元/m3

110


堡坎

浆砌片石、砖砌堡坎

元/m3

176


干砌片石堡坎

元/m3

72


晒坝

砼晒坝

元/m2

50


砖片石晒坝

元/m2

42


厕所

砖、石砼

元/m2

380


简易厕所

元/个

550


道路

混凝土道路

元/m2

50

此项为农户自建道路

沥青道路

元/m2

50

铺砖、铺石道路

元/m2

40

农灌沟渠

水泥、石灰浆砌砖、石、砼农灌沟渠

元/m3

180

按砌体计算,需恢复的不补偿

片石干砌

元/m3

100

按砌体计算,需恢复的不补偿

土质沟沟渠

元/m3

15

以挖方量计算     

花池

混凝土、砖石砌

元/m2

330

含池内所有植物

水池

人畜饮水水池

元/m3

440

有顶有墙体

灌溉用水池

元/m3

220


水泥砂浆粪坑

表面面积6㎡以下

个

330

土质200/个

表面面积6㎡及以上

个

550

土质300/个

沼气池、封闭化粪池


元/m3

330


砖瓦窑


元/个

920

含土地

水井

一般水井

元/m3

200

石拱井

元/m3

240

砼实体井

元/m3

260

水泥板摊位


元/m2

150


木耳、香菇菌包


元/个

6


平菇菌包


元/个

5


竹荪菌包


元/m2

140


其它菌包


元/个

3


烤烟


元/亩

5000


鱼塘


元/亩

59000

含土地补偿。若有砌体,按照本方案同类砌体单价计算补偿

注:1.未尽的其他附着物根据实际情况按行业标准补偿;

2.挡墙、围墙等的丈量以地面以上实际体积计算


附件9

构筑物征收补偿标准(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六枝境段〕)

类别

名称或规格

单位

补偿标准

备注

坟墓

三碑四柱料石坟

元/座

8800

不提供新墓地

一碑二柱料石坟

元/座

7600

不提供新墓地

无碑料石坟

元/座

4600

不提供新墓地

单碑料石坟

元/座

5600

不提供新墓地

单碑毛石坟

元/座

4200

不提供新墓地

毛石坟

元/座

3200

不提供新墓地

土坟

元/座

2400

不提供新墓地

轻钢房


元/m2

1500

不含用地

大棚

简易大棚

元/m2

30

高度在2米以上

钢架大棚

元/m2

45

烤酒灶


元/眼

500


活动板房及钢柱彩钢瓦房屋

(一层)

元/m2

260

高度不足2.4米的按补偿单价的80%计算

活动板房及钢柱彩钢瓦房屋

(二层)

元/m2

350

高度不足2.4米的按补偿单价的80%计算

注:1.该文件下发之日起,对殡葬区范围内新增坟墓不予补偿;

2.坟墓不含土地补偿,墓地按耕地标准补偿,无青苗补偿;

3.不需要保留供水的水井按容积补偿,需保留供水的由项目业主按不低于原供水规模建还,不

补偿


附件10

征地地上零星树木补偿标准(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六枝境段〕)

名称

胸径

单位

补偿标准

备注

零星树木

松、杉、柏、蒙子树等针叶用材树种

胸径5cm以下

元∕株

6


胸径5~10cm

元∕株

17


胸径11~15cm

元∕株

33


胸径16~20cm

元/株

55


胸径21~25cm

元/株

90


胸径26~30cm

元/株

165


胸径31~35cm

元/株

300


胸径36~40cm

元/株

380


胸径41~45cm

元/株

550


胸径46cm以上

元/株

770


花椒、油桐、油茶经济林木

苗期

元∕株

6

裸根苗定植后一个生产年

未挂

元∕株

17


初挂

元∕株

55


盛挂

元∕株

165


李、拐枣、柿子、苹果、花红、杏、石榴、核桃、板栗、樱桃、梨、桃、柑、桔、橙、柚、黄果、橘、杨梅、枇杷、野生橄榄、香蕉(芭蕉)等

苗期

元∕株

9


未挂

元∕株

22


初挂

元∕株

110


盛挂

元∕株

330


零星树木

葡萄、猕猴桃等藤本果树

不成片

苗期

元∕株

9


未挂

元∕株

33

初挂

元∕株

165

盛挂

元∕株

220

杜仲、橡皮树、桉树、厚朴、香春树、漆树等

胸径6cm以下(苗期)

元∕株

17


胸径6~12cm

元∕株

55


胸径13-20cm

元∕株

88


胸径21cm以上

元∕株

100


刺梨、无花果

苗期

元∕株

5


未挂

元∕株

20


初挂

元∕株

50


盛挂

元∕株

150


茶叶

苗期

元∕株

2


成长期

元∕棚

39

每棚10株以上

成熟期

元∕棚

50


竹

楠竹

元∕株

17


绵竹、金竹

元∕株

6


水竹

元∕株

4


其他杂竹

元∕株

2


桂花、银杏、香樟、木芙蓉、白玉兰、广玉兰、紫薇、紫荆、日本吊灯等庭院绿化树种

胸径<2cm

元∕株

10


2cm≤胸径<5cm

元∕株

50


5cm≤胸径<10cm

元∕株

150


10cm≤胸径<15cm

元∕株

300


胸径≥15cm

元∕株

800


金银花、木槿、芙蓉等树种

胸径<0.5cm

元∕株

5


0.5cm≤胸径<1cm

元∕从

20


胸径≥1cm

元∕从

50


大叶女贞、刺柏、侧柏、滇柏、三角梅等庭院绿化树种

胸径<1cm

元∕株

10


1cm≤胸径<5cm

元∕株

50


零星树木

5cm≤胸径<10cm

元∕株

100


胸径≥10cm

元∕株

200


海桐、小叶女贞、丁香、塔柏等绿化树种

冠幅40cm×40cm以下

元∕株

10


冠幅40~70cm×40~70cm

元∕株

30


冠幅70cm×70cm以上

元∕株

80


大叶黄杨、雀舌黄杨

冠幅40cm×40cm以下

元∕从

10


冠幅40~70cm×40~70cm

元∕从

30


冠幅70cm×70cm以上

元∕从

80


珙桐、红豆杉等珍希树种

胸径<3cm

元∕株

10


3cm≤地径<5cm

元∕株

40


5cm≤地径<10cm

元∕株

100


10cm≤地径<15cm

元∕株

500


地径≥15cm

元∕株

1000


万年青

冠幅在50cm以下

元/株

50


冠幅50~100cm的

元/株

100


冠幅101cm以上的

元/株

150


蜂糖李

苗期

元∕株

11


未挂

元/株

27


初挂

元/株

132


盛挂

元/株

396


香楠树

苗期

元/株

30


胸径5cm以下

元/株

300


胸径6~10cm

元/株

600


零星树木

胸径11~15cm

元/株

1000


胸径16~20cm

元/株

2000


胸径21cm以上

元/株

3000


车厘子

苗期

元/株

50


未挂

元/株

200


初挂

元/株

600


盛挂

元/株

1200


芒果

产前期

元/株

50


初产期、衰产期

元/株

300


盛产期

元/株

500


百香果

苗期、产前期

元/株

25


盛产期

元/株

260


八月瓜

苗期

元/株

9


产前期

元/株

33


初产期、衰产期

元/株

165


盛产期

元/株

220


酸枣


元/株

56


鸡冠刺桐

胸径12cm及以下

元/株

500


胸径13~15cm

元/株

800


胸径16~20cm

元/株

1500


胸径21cm及以上

元/株

6000


丹桂

米径2cm以下

元/株

12


零星树木


米径2~5cm

元/株

60


米径6~10cm

元/株

180


米径11~15cm

元/株

360


米径16cm以上

元/株

960


柳树、刺槐

胸径2cm以下

元/株

6


胸径2~5cm

元/株

10


胸径6~10cm

元/株

17


胸径11~15cm

元/株

40


胸径16cm以上

元/株

220


杨梅、枇杷

苗期

元/株

10

裸根苗定植一个生产年

产前期

元/株

40


初产期、衰产期

元/株

100


盛产期

元/株

250


橲树

胸径小于2cm

元/株

10


胸径2~5cm

元/株

50


胸径6~10cm

元/株

150


胸径11~15cm

元/株

300


胸径16cm以上

元/株

350


鸡爪槭


元/株

150


石楠

绿篱

元/株

30


绿化

元/株

200


玫瑰花


元/株

30


零星树木

砂仁


元/丛

100


桦木、梧桐、杨槐、木姜子

胸径3cm以下

元/株

3


胸径3~5cm

元/株

7


胸径6~12cm

元/株

11


胸径13~18cm

元/株

40


胸径19cm以上

元/株

220


蘘荷


元/丛

50


其他杂树

胸径3cm以下

元∕株

3


胸径3~5cm

元∕株

7


胸径6~12cm

元∕株

11


胸径13~18cm

元∕株

40


胸径19cm以上

元∕株

220


中草药




由专业部门测算确定

古大珍稀零星林木

确认不能移植必须采伐的

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测算评估定价后补偿

注:1.植被恢复费及相关分类标准按《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州省征占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

法〉的决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71号)执行;

2.造林成本:包括上一年度单位面积工程造林所需费用及抚育、管护全部投资,计700元/亩。

3.木材产值:马尾松800元/m³;杉木800元/m³;杂木(柏木、阔叶树)650元/m³。竹笋

30元/公斤,仅适用于成片种植林;

4.胸径测量方法:用围尺在树杆离地面1.3米处测定直径;

5.每亩株树超过种植密度的,超出部分不予补偿;

6.种植后1年为苗期,1年以上至初挂之前为未挂;

7.征地涉及未尽的其他零星树木根据实际情况按行业标准补偿;

8.珍稀树种盆栽不补偿;

9.零星树木补偿不含土地补偿


附件11

经济林补偿标准(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六枝境段〕)

补偿类别

计量单位

补偿标准

(元)

备注

板栗

产前期

元/亩

2000

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3500


盛产期

元/亩

8000


核桃

产前期

元/亩

2500

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5000


盛产期

元/亩

13000


苹果、梨子、桃、花红、杏、拐枣、石榴、李、柿子、樱桃

产前期

元/亩

2000

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5000


盛产期

元/亩

11000


柑、桔、橙、柚类

产前期

元/亩

2000

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4000


盛产期

元/亩

9000


脐橙

产前期

元/亩

5000

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7000


盛产期

元/亩

16000


杨梅、枇杷

产前期

元/亩

4000

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6000


盛产期

元/亩

13000


葡萄(含架子费用)

产前期

元/亩

4000

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6000


盛产期

元/亩

13000


猕猴桃(含架子费用)

苗期

元/亩

12000

定植第一年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22000

定植第二年至初挂

盛产期

元/亩

34000


油桐、油茶

产前期

元/亩

1600

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2800


盛产期

元/亩

6000


花椒

产前期

元/亩

2000

定植第二年后至初产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3500


盛产期

元/亩

8000


麻竹、楠竹、金竹、撑绿竹

产前期

元/亩

2000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4000


盛产期

元/亩

9000


白夹竹、水竹

产前期

元/亩

2000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3000


盛产期

元/亩

6500


杂竹

产前期

元/亩

1500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2500


盛产期

元/亩

5500


茶叶

产前期

元/亩

4500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6500


盛产期

元/亩

15000


刺梨、无花果

产前期

元/亩

2000

定植第二年后至初产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3000


盛产期

元/亩

7000


杜仲、黄柏

产前期

元/亩

2000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4000


盛产期

元/亩

9000


桑园

产前期

元/亩

2000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3000


盛产期

元/亩

5000


甘蔗

产前期

元/亩

6000


衰产期

元/亩

7000


盛产区

元/亩

8000


草莓


元/亩

9000

定植当年挂果

红香春

苗期

元/亩

2000

裸根苗定植后一年至初产

初产期

元/亩

5500


盛产期

元/亩

20000


白芨


元/亩

35000


黄精


元/亩

20000


葛根


元/亩

12000


连翘


元/亩

15000


苦金盆


元/亩

15000


秸梗


元/亩

15000


重楼


元/亩

40000


小黄姜


元/亩

12000

药材

砂仁


元/亩

15000


王草


元/亩

12000


注:1.苗期补偿标准按初产期补偿标准50%计算,低于最低种植密度的按照零星林木补偿,超出最

高种植密度的不补偿;

2.苗期:裸根苗定植后一个生产年


附件12

部分树种种植密度规定(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六枝境段〕)

单位:株/亩

树种

密度

树种

密度

树种

密度

树种

密度

旱柳、其它乔木柳

16~100

板栗

56

柿子

42

茶叶

苗期5500株、成熟期500丛

漆树

70

李子

56

桔子

56

落叶松

160~333

柑桔、橙子、黄果

53~333

梨子

55

桃子

42

樟子松

110~220

杜仲

222

苹果

42

杏子

42

杉木

110~300

核桃

56

散生竹

22~33

竹子

1330

水杉

83~167

油桐

60

丛生竹

35~55

用材林

222

柳杉

160~300

花椒

40~107

枣子

56

葡萄

90

枫杨

90~160

桉树

166~333

木麻黄

160~330

花红

42

榆树

90~330

马尾松、云南松、华山松

200~450

刺槐

110~400

银杏

56

杨树

16~220

樟、油樟

90~400

栎类

200~400

三年桐

40~60

黄柏

46

侧柏、柏木、云松、冷杉

290~400

木荷

160~240

杨梅

30~83

泡桐

13~100

胡桃楸、水曲柳、黄菠萝

293~440

檫树

40~60

千年桐

10~18

八月瓜

200~222

桤木

110~250

相思类

80~220

酸枣树

15~40

刺梨

110~333

三角梅

150~200

猕猴桃

56~89

厚朴

222

沙柳毛 条

83~333

柠条、柽柳

83~333

沙棘

110~220

柳树

42

紫穗槐

110~220

油茶

90~124

芒果

33~42

刺槐

111

红豆杉

111

桃苗

66

百香果

222

小黄姜(药)

7000~10000

王草

1000~1200

连翘

222~500

桔梗

55583

砂仁

667

香樟

111

苦金盆

5558

重楼

11116

柑

83

桂花

74

紫薇

167

桦木

167

香楠树

74

鸡爪槭

74

紫荆花

167

桔苗

83

车厘子

42

杨槐

74

金银花

444

无花果

74

鸡冠刺桐

74

石楠

667

木槿等

296

橡皮树

296

橙

83

玫瑰花

667

万年青

296

梧桐

74

樱桃

56

黄精

3200~5000

木姜子

74

香椿

74

白芨

5500~6000

葛根

1000

脐橙

74

橲树

74

桑树苗

167

蘘荷

2000~3000

峰糖李

83

枇杷

80

苹果苗

83

石榴

60

拐枣

56

柚

50

李子苗

83



注:1.每亩株数超过上述标准,超过部分不予补偿;

2.一块地中种有多种林木且数量超过最高种植密度的,经平衡后确定补偿标准;

3.竹子地径2cm以下的不予补偿;

4. 征地涉及未尽的其他树种种植密度根据行业标准补偿


附件13 

林业苗圃补偿标准(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六枝境段〕)

类型

树种

以面积计算

以株计算

每㎡苗的求算

亩产量

(株/亩)

产苗量

(株/㎡)

单价

(元/亩)

亩产苗量

(株/亩)

产苗量

(株/㎡)

单价

(元/株)

营养袋

松、杉、柏等

≥40000

≥60

20000

<40000

60<

0.5

选有代表性的地段作3个1米×1米样方或选好、中、差作1米×1米样方,求出每㎡的平均产苗量;最后推算苗圃地面积的产苗量

阔叶树

≥10000

≥15

8000

<10000

15<

0.8

裸根实生苗

杉

≥40000

≥60

6000

<40000

60<

0.15

柳杉

≥50000

≥75

7500

<50000

75<

0.15

滇柏

≥60000

≥90

9000

<60000

90<

0.15

剌槐、橲树、杨树、秋树、茶木等阔叶树

≥10000

≥15

4000

<10000

15<

0.4

经济林

核桃、板栗、杜仲、花椒、漆树、黄柏等木本经济林、木本中药材

≥10000

≥15

20000

<10000

15<

2

水果林

桃、梨、李、猕猴桃、枇杷、葡萄、樱桃、苹果、杨梅等木本或半灌木藤本水果林

≥10000

≥15

20000

<10000

15<

2

绿化实生苗

桂花、紫薇、紫荆、女贞、香樟、玉兰、木槿、柏木类、红叶石楠、雪松、黄杨、红叶李、夹竹桃等木本绿化苗

≥20000

≥30

20000

<20000

30<

1

绿化移植苗

桂花、紫薇、紫荆、女贞、香樟、玉兰、木槿、柏木类、红叶石楠、雪松、黄杨、红叶李、夹竹桃等木本绿化苗

≥2664

≥4

20000

<2664

4<

6

选有代表性的地段作3个1m×1m样方或选好、中、差作1m×1m样方,求出每㎡的平均苗量;最后推算苗圃地面积的苗量

注:1.平均每㎡产苗量大于或等于该树种的最低产苗量时按面积亩计算,否则按实际株数计算;2.盆栽苗木、花卉不予补偿;3.特殊情况按个案处理


附件14

木本绿化树种种植密度及补偿标准(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六枝境段〕)

树种

米径

冠幅

密度(株/亩)

补偿标准(元/亩)

桂花、紫薇、紫荆、女贞、香樟、玉兰、红叶石楠、雪松、红枫、红豆杉、塔柏、红叶李、夹竹桃等乔木绿化大树

2~5cm

1~1.5m(不含1.5m)

150~330

16500

6~10cm

1.5~2m(不含2m)

100~200

20000

11~15cm

2~3m(不含3m)

80~100

22500

16~20cm

3~5m(及5m以上)

40~80

32000

21cm以上


按零星树处理

注:1.每亩株数超过上述标准,超过部分不予补偿,低于最低密度按同规格零星树处理;

2.其它灌木绿化树木和2cm以下的乔木绿化苗木按苗圃地地补偿标准执行。

附件15

炮损补偿标准

(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六枝境段〕)

补偿类别

单位

补偿标准

计量方法

备注

混凝土屋面受损

屋顶表面受损出现裂纹、裂缝,未出现浸湿、渗漏现象,采取二布三油处理方法

元/㎡

60

按(实际长度+0.5m)× 0.5m宽

由房屋所有人自行修复

屋内顶面受损补缺,未出现浸湿、渗漏现象,采取刷浆

元/㎡

30

屋顶表面受损出现裂纹、裂缝,并出现浸湿、渗漏现象

元/㎡

160

以房屋自然开间为单位,受损面积未达该间房屋面积1/3(含1/3)的,按该间房屋面积的1/3计算,受损面积超过该间房屋面积1/3的,按该间房屋面积全部计算

房屋墙体受损

对承重墙出现断裂、贯穿性裂缝、下沉、倾斜、位移等现象,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对该房屋作拆除处理



按红线内同类房屋拆迁标准补偿

由房屋所有人自行拆除

对承重墙出现裂纹、裂缝等现象,通过维修能安全居住的,作维修处理

标砖墙、料石墙(浆砌)

元/m3

200

以房屋自然开间每面墙体为单位,垂直方向为地面到顶板高;水平方向为裂纹、裂缝长度,并在两端各增加1m计算(如果两端加1m后超过该墙面长度,按该面墙长度计算);厚度为该面墙厚度

由房屋所有人自行修复 

毛石、空心砖墙(浆砌)

元/m3

180

其它墙体

元/m3

150

室内外墙身轻微裂缝、空鼓、抹面脱落等现象作刷浆处理

元/㎡

30

按实际开裂长度× 0.5m宽。墙体裂缝较多的按满幅计算

维护墙(包括围墙、堡坎等)

标准砖墙(浆砌)

元/m3

200

①对出现倾斜、位移等可能导致墙体倒塌危及安全的,对可能出现倒塌部分全部计算;②对出现裂纹、裂缝现象,作维修处理。丈量范围是:垂直方向为墙体高度,水平方向为裂缝两端各增加0.5m的矩形面积,厚度为墙体厚度

由房屋所有人自行拆除或修复


石墙、空心砖墙(浆砌)

元/m3

180



其它墙体

元/m3

150



瓦面房

石棉瓦

大波型:1.8×0.6

元/张

50

按实际张数计算


小波型:1.8×0.6

元/张

45


小青瓦受损补漏

元/㎡

150

一处补漏按1㎡计算,多处补漏按10匹烂瓦为1㎡计算

由房屋所有人自行更换或修复

普通水泥瓦

元/㎡

90

按实际根数计算

檩子受损更换

元/根

180

按实际块数计算

椽皮、椽阁断损更换

元/块

50


木楼板、木墙壁受损更换

元/㎡

80

按实际长度× 实际宽度,低于1㎡按1㎡计算

草面房

更换檩子

元/根

180

按实际根数计算

由房屋所有人自行更换或修复

更换椽阁

元/块

50

按实际块数计算

换草补洞

元/㎡

40

按(实际长度+1m)×(实际宽度+1m)

室内水泥地坪

有地板砖(含木地板)

元/㎡

80

按长度为实际开裂(裂纹裂缝)长× 宽度为地板砖的一边的长

由房屋所有人自行修复。

无地板水泥地

元/㎡

40

按实际长度× 0.4m宽,其中最大裂缝小于0.3cm的不予补偿。

由房屋所有人自行修复

室外水泥地坪




裂缝大于0.3cm或等于0.3cm的,按室内水泥地坪补偿标准

由房屋所有人自行修复

其它地板




不予补偿。


普通照明线及设施

进线4 mm²双线(铜、铝芯)

元/m

7

按前面各种规格单价处理不复的,由施工单位按不低于原有标准进行修复。

含各类线、杆的赔补含配件在内

进线6 mm²双线(铜、铝芯)

元/m

10

进线10 mm²双线(铜、铝芯)

元/m

12

进线15mm²双线(铜、铝芯)

元/m

16

进线25mm²双线(铜、铝芯)

元/m

20

更换木杆

元/根

150

更换水泥电线杆

元/根

400

供水设施

6分镀锌管(含配件)

元/m

25

按前面各种规格单价处理不复的,由施工单位按不低于原有标准进行修复


4分镀锌管(含配件)

元/m

20

畜厩厕所

参照上述同类住宅等级补偿


畜厩厕所

参照上述同类住宅等级补偿


各类构造物

住宅标准门

带风窗

元/樘

500

按实际樘数计算

含玻璃、油漆


不带风窗

元/樘

300


标准(含铝合金)窗子

元/㎡

120

按实际长×实际宽数计算



门窗玻璃

元/㎡

60

按实际长×实际宽数计算



防盗窗

元/㎡

200

按实际长×实际宽数计算



水池受损不能蓄水可修复

元/m3

100

按实际容积计算


注:1.房屋受损严重,形成危房, 补偿标准执行该项目相应的补偿标准。

2. 房屋装修受损的,补偿标准执行该项目相应的补偿标准。

3. 炮损补偿应在路基工程施炮结束后处理完善; 4. 水窖、水池、沼气池等受损不能修复的作拆迁处理;

5. 施工单位与受损方若对炮损调查工作组调查处理意见不认可的,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通过法

律途径解决;

6. 未尽事宜,根据现行市场价格进行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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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

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六枝境段)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

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10-19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特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单位,区属及驻境省、市属行政企事业单位:

《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六枝境段)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已经六枝特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55次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六枝境段)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州省征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的决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71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六枝特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修订调整的批复》(六盘水府函〔2017〕90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建设用地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市府发〔2012〕19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府办发〔2012〕117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组织机构

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六枝境段)(以下简称六安高速公路)项目土地及房屋征收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设置市级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统筹调度项目相关工作。土地征收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局统筹,特区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实施,完成土地征收补偿及资料收集整理,做到一户一档。房屋征收工作由六安高速公路六枝段项目协调指挥部(以下简称六枝段指挥部)具体组织实施,完成房屋征收补偿及资料收集整理,做到一户一档。完成相关协调工作。

三、土地及房屋征收范围

项目用地征收范围包含正线用地、互通匝道及联络线用地、临建用地、专项设施用地、工程变更扩建用地、“三电”迁改工程用地及设计需要取弃土场用地。房屋征收范围包含土地征收范围内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等。

四、土地征收补偿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按《六枝特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附件1)据实补偿。永久性用地和临时用地严格遵循保护耕地、节约用地、集约用地和按设计要求使用土地的原则,能用未利用地的不用农用地、不用好地,能用一般耕地的不用基本农田。

五、房屋征收补偿

(一)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

1.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按照《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枝特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指导意见的通知》(六府办发〔2014〕11号)执行,具体标准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市场评估指导价》(附件2)、《国有土地上附属房屋及其它建筑物补偿标准》(附件4)、《房屋附属设施补偿标准》(附件5)、《房屋装饰装修补偿标准》(附件6)、《搬迁、周转、临时过渡补助费标准》(附件7)规定的标准,统一执行货币补偿。

2.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以外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建设用地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市府发〔2012〕19号)执行,统一执行货币补偿,具体标准参考《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附件3)、《房屋附属设施补偿标准》(附件5)、《房屋装饰装修补偿标准》(附件6)及《搬迁、周转、临时过渡补助费标准》(附件7)执行。

(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按照《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枝特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指导意见的通知》(六府办发〔2014〕11号)执行,具体标准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市场评估指导价》(附件2)、《国有土地上附属房屋及其它建筑物补偿指导标准》(附件4)、《房屋附属设施补偿标准》(附件5)、《房屋装饰装修补偿标准》(附件6)及《搬迁、周转、临时过渡补助费标准》(附件7)执行。

学校、厂矿、企(事)业单位拆迁征收补偿由项目建设业主会同六枝段指挥部与被征收单位共同采用先评估后协商办法解决。国有土地及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府办发〔2012〕117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地上附着物补偿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附件8)、《构筑物征收补偿标准》(附件9)据实补偿。

七、林木补偿

林地林木补偿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州省征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的决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71号)和省市相关规定执行。非林地的零星林木补偿按照《征地地上零星树木补偿标准》(附件10)、《经济林补偿标准》(附件11)、《部分树种种植密度规定》(附件12)、《林业苗圃补偿标准》(附件13)、《木本绿化树种种植密度及补偿标准》(附件14)据实补偿。

八、电力、通信、广电、铁塔、铁路等设施设备改迁

项目涉及电力、通信、广电、铁塔、铁路等设施设备的改迁,由项目业主会同六枝段指挥部协调相关产权部门达成一致意见后,按照先迁改、后拆除的原则,在满足行业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的前提下进行迁改,迁改费用由项目业主承担。

九、炮损补偿

炮损补偿工作原则按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高速公路施工炮损赔付处理的指导意见》(黔交建设〔2013〕22号)执行,土建施工合同段按照《炮损补偿标准》(附件15)给予补偿。造成人畜伤亡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造成房屋结构性破坏经鉴定不能修缮恢复的,按本征收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炮损补偿工作须在路基工程施工放炮结束后进行清理和补偿。

在开展爆破作业前,由项目业主督促土建施工合同段牵头,六枝段指挥部参加,共同开展炮前调查工作。炮前调查分户建档(档案包括行政区域、村组、户主姓名、图表、影像等)。调查费用由土建施工合同段与六枝段指挥部商定。对是否属炮损及损坏程度认定有争议的,由土建施工合同段与六枝段指挥部共同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单位鉴定,依法依规解决。

十、补偿款、工作经费和项目宣传费

(一)土地补偿款和工作经费

土地(含临时用地)征收补偿款和工作经费由特区自然资源局设银行专户管理,资金在银行封闭运行。工作经费(含临时用地)按征收补偿款总额的3%另行计列并与土地征收补偿款同步拨付。

(二)房屋征收补偿款、工作经费和项目宣传经费

房屋征收补偿款、工作经费和项目建设宣传经费由市级指挥部设银行专户管理(其中项目建设宣传经费按市、县〔区〕各 3万元的标准由项目业主拨付)。市级指挥部根据县(区)指挥部工作进度分期拨付补偿款和工作经费(其中项目建设宣传经费一次性拨付),资金在银行封闭运行。工作经费按房屋征收补偿总费用的5%另行计列(市级指挥部1%,县〔区〕指挥部4%)。

项目业主按市30万元、县(区)20万元的标准分别支付市、县(区)指挥部一次性交通补助费。

十一、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项目建设业主会同地方各级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协商处理

附件:1.六枝特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市场评估指导价

3.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4.国有土地上附属房屋及其它建筑物补偿标准

5.房屋附属设施补偿标准

6.房屋装饰装修补偿标准

7.搬迁、周转、临时过渡补助费标准

8.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9.构筑物征收补偿标准

10.征地地上零星树木补偿标准

11.经济林补偿标准

12.部分树种种植密度规定

13.林业苗圃补偿标准

14.木本绿化树种种植密度及补偿标准

15.炮损补偿标准


附件1

六枝特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六枝境段〕)

单位:元/亩

行政区域

行政区划代码

区域范围

统一年产值标准

地类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偿费

征地补偿

标准

倍数

金额

倍数

金额

倍数

金额

六枝特区

520203

九龙街道、银壶街道、塔山街道、岩脚镇、木岗镇、大用镇、郎岱镇、关寨镇、牂牁镇、新华镇、龙河镇、新窑镇、梭戛乡、牛场乡、新场乡、中寨乡、落别乡、月亮河乡

1500

耕地

10

15000

16

24000

26

39000

园地

4

6000

8

12000

12

18000

林地

4

6000

8

12000

12

18000

其他农用地

4

6000

8

12000

12

18000

建设用地

4

6000

8

12000

12

18000

未利用地

4

6000

0

0

4

6000

注:青苗补偿按统一年产值的1倍计;退耕还林地按耕地进行补偿,不再进行青苗补偿。


附件2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市场评估指导价(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六枝境段〕)


混合结构(元/m2)

备注

2400

补偿标准均含土地价。



附件3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六枝境段〕)

单位:元/m2

序号

房盖        

墙体   

钢混屋面

瓦屋面

草屋面

油毛毡

屋面

石棉瓦

其他屋面

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

1

实心砖墙

1600

1200

900

900

900

610

2

料石墙

1600

1200

900

900

900

610

3

一般石墙

1300

1070

770

770

780

500

4

木柱砖墙


1060

770

770

780

500

5

木柱砖石墙


930

770

770

780

500

6

木柱木板墙


930

640

640

670

500

7

木柱篱笆墙


930

640

640

670

500

8

空心砖墙

1080

1070

640

600

780

610

9

土 墙


800

510

510

560

500

注:1.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执行;

2.圈舍(其中最低面墙)低于2.2米的,征收标准按同类房屋拆迁标准的80﹪计算;高于2.2米

(含2.2米)的按同类房屋征收标准计算;

3. 征收房屋建筑高度4.5米以上(不含4.5米)的砖混且有隔层的按一层半计算;4.5米(含4.5米)

以下按一层计算;其它砖瓦、木瓦、石瓦等斜面结构的房屋,从楼板至檩子高达到1.2米(含

1.2米)的以一层计算,不足1.2米(不含1.2米)的以一半计算。丈量面积的长和宽以瓦边缘

计算;

4. 室外楼梯按同结构房屋补偿标准一半计算;

5.宅基地按照耕地标准补偿,无青苗补偿;

6. 本标准不含内外装饰、装修及附属设施;

7. 营业房:(1)营业房的认定:需系临街第一个自然开间并具备《营业执照》合法证件和手续

为依据认定;(2)按上述相应房屋类别补偿标准进行拆迁补偿,停产、停业补偿,按经营场

所面积20元/ m2/月一次性补助6个月;

8. 生产用房、办公用房、库房等非住宅房屋按照房屋补偿标准执行一次性货币补偿;

9. 框架结构按照(实心)砖墙标准补偿


附件4

国有土地上附属房屋及其它建筑物补偿标准(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六枝境段〕)


类   别

单位

补偿标准(元)

备  注

混合结构

m2

500~650


砖木结构

m2

180~320


木结构

m2

160~180


土木结构

m2

120~140


简易结构

m2

80~100




附件5

房屋附属设施补偿标准(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六枝境段〕)


类 别

单 位

补偿标准

备注

煤气或天然气

元/户

3354

开户费

座机电话(不含分机)

元/部

200

移机

宽带移户费

元/户

150


卫星电视接收器

元/户

150


有线电视

元/户

300


空 调

元/户

800

移机、安装

照明设施

元/户

600


自来水

农户自建改水工程

元/户

800

含进户设施

政府建设项目

元/户

1930

含进户设施

洗浴设施

元/户

300

含套件

抽油烟机

元/套

100

移机

太阳能热水器

元/套

1000

含套件

电热水器

元/套

600

含套件

灶

土灶

元/个

120


瓷砖灶

元/眼

300


砖砌灶

元/眼

200


独立电表

单相表

元/户

400


三相表

元/户

3000


厨房灶台(含厨柜)

元/m

280




附件6 

房屋装饰装修补偿标准(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六枝境段〕)

项目

类别

补偿标准

备注

内外墙装饰

房屋内外墙瓷砖、墙漆

40元/m2


瓷粉

8元/m2


瓷粉+乳胶漆

15元/m2


墙纸

15元/m2


木墙裙(高度1m左右)

60元/m2


采用防腐木外装

300元/m2


内墙装饰

电视背景墙

70元/m2


采用防腐木内装

300元/m2


木质吊顶

100元/m2

指吊顶实体部分

石膏线条

5元/m


石膏板吊顶

40元/m2

指吊顶实体部分

铝塑扣板吊顶

60元/m2


塑料扣板

40元/m2


地板

60cmx 60cm及以下地板砖

50元/m2


80cmx 80cm及以上地板砖

80元/m2


水磨石

70元/m2


大理石、花岗石

150元/m2


竹、实木地板

160元/m2


强化、复合木地板

70元/m2


金属门窗

铝合金卷帘门

100元/m2


铝合金门窗、塑钢

120元/m2


不锈钢防盗门窗

240元/m2


封闭式防盗门

500元/道


钢条、钢管、铁板围墙防盗门

50元/m2


钢筋防盗门窗

85元/m2


包门

门套

120元/道


实木大门(两开以上)

110元/m2


实木门(单开)

500元/樘


雕花门

500元/樘


窗套、窗帘盒

15元/ m


室内、外护拦

木质

125元/m2


钢条


不锈钢(钢管)


铁花


罗马柱围栏


雕花玻璃

厚度8mm以下(含8mm)

120元/m2


厚度8mm以上

160元/m2


固定柜

衣柜、储物柜、吊柜

280元/m2


卫生洁具

台式面盆

260元/套


浴缸

400元/套



蹲式便器

100元/个


坐式便器

300元/个


整体浴室

800元/套


其它

拖布池

100元/套


遮阳、雨棚

60元/m2


琉璃瓦

90元/m2


纱窗

30元/m2


室内照明暗线

60m2及以下

1000元/套

面积为房屋建筑面积

61m2~80m2

1500元/套

81m2~100m2

2000元/套

101m2以上

2500元/套

室内照明明线

60m2及以下

500元/套

61m2~80m2

750元/套

81m2~100m2

1000元/套

101m2以上

1250元/套

注:装修5年以内(含5年)按标准的100%计算;装修5年以上按标准的70%计算


附件7

搬迁、周转、临时过渡补助费标准(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六枝境段〕)


类别

补偿标准

备注

搬迁补助费

住宅房

10元/m2/次

每户累计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算,超过500元的据实补偿。

营业房(具备相关营业证件且正常经营)

20元/m2/次

生产用房、库房、办公用房

15元/m2/次

畜圈

5元/m2/次

临时周转过渡费

住宅房

5元/m2/月

一次性支付12个月临时周转过渡费包干使用。

营业房(具备相关营业证件且正常经营)

15元/m2/月

生产用房、库房、办公用房

12元/m2/月

畜圈

3元/m2/月

搬迁奖励

协议签定之日起20日内搬迁完毕

4000元/户

以户口本为准

协议签定之日起30日内搬迁完毕

3000元/户

以户口本为准,超出30日不奖励



附件8

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六枝境段〕)

类别

名称或规格

单位

补偿标准

备   注

围墙

实心砖围墙

元/m3

127


空心砖、石围墙

元/m3

110


其他简易围墙

元/m3

110


堡坎

浆砌片石、砖砌堡坎

元/m3

176


干砌片石堡坎

元/m3

72


晒坝

砼晒坝

元/m2

50


砖片石晒坝

元/m2

42


厕所

砖、石砼

元/m2

380


简易厕所

元/个

550


道路

混凝土道路

元/m2

50

此项为农户自建道路

沥青道路

元/m2

50

铺砖、铺石道路

元/m2

40

农灌沟渠

水泥、石灰浆砌砖、石、砼农灌沟渠

元/m3

180

按砌体计算,需恢复的不补偿

片石干砌

元/m3

100

按砌体计算,需恢复的不补偿

土质沟沟渠

元/m3

15

以挖方量计算     

花池

混凝土、砖石砌

元/m2

330

含池内所有植物

水池

人畜饮水水池

元/m3

440

有顶有墙体

灌溉用水池

元/m3

220


水泥砂浆粪坑

表面面积6㎡以下

个

330

土质200/个

表面面积6㎡及以上

个

550

土质300/个

沼气池、封闭化粪池


元/m3

330


砖瓦窑


元/个

920

含土地

水井

一般水井

元/m3

200

石拱井

元/m3

240

砼实体井

元/m3

260

水泥板摊位


元/m2

150


木耳、香菇菌包


元/个

6


平菇菌包


元/个

5


竹荪菌包


元/m2

140


其它菌包


元/个

3


烤烟


元/亩

5000


鱼塘


元/亩

59000

含土地补偿。若有砌体,按照本方案同类砌体单价计算补偿

注:1.未尽的其他附着物根据实际情况按行业标准补偿;

2.挡墙、围墙等的丈量以地面以上实际体积计算


附件9

构筑物征收补偿标准(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六枝境段〕)

类别

名称或规格

单位

补偿标准

备注

坟墓

三碑四柱料石坟

元/座

8800

不提供新墓地

一碑二柱料石坟

元/座

7600

不提供新墓地

无碑料石坟

元/座

4600

不提供新墓地

单碑料石坟

元/座

5600

不提供新墓地

单碑毛石坟

元/座

4200

不提供新墓地

毛石坟

元/座

3200

不提供新墓地

土坟

元/座

2400

不提供新墓地

轻钢房


元/m2

1500

不含用地

大棚

简易大棚

元/m2

30

高度在2米以上

钢架大棚

元/m2

45

烤酒灶


元/眼

500


活动板房及钢柱彩钢瓦房屋

(一层)

元/m2

260

高度不足2.4米的按补偿单价的80%计算

活动板房及钢柱彩钢瓦房屋

(二层)

元/m2

350

高度不足2.4米的按补偿单价的80%计算

注:1.该文件下发之日起,对殡葬区范围内新增坟墓不予补偿;

2.坟墓不含土地补偿,墓地按耕地标准补偿,无青苗补偿;

3.不需要保留供水的水井按容积补偿,需保留供水的由项目业主按不低于原供水规模建还,不

补偿


附件10

征地地上零星树木补偿标准(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六枝境段〕)

名称

胸径

单位

补偿标准

备注

零星树木

松、杉、柏、蒙子树等针叶用材树种

胸径5cm以下

元∕株

6


胸径5~10cm

元∕株

17


胸径11~15cm

元∕株

33


胸径16~20cm

元/株

55


胸径21~25cm

元/株

90


胸径26~30cm

元/株

165


胸径31~35cm

元/株

300


胸径36~40cm

元/株

380


胸径41~45cm

元/株

550


胸径46cm以上

元/株

770


花椒、油桐、油茶经济林木

苗期

元∕株

6

裸根苗定植后一个生产年

未挂

元∕株

17


初挂

元∕株

55


盛挂

元∕株

165


李、拐枣、柿子、苹果、花红、杏、石榴、核桃、板栗、樱桃、梨、桃、柑、桔、橙、柚、黄果、橘、杨梅、枇杷、野生橄榄、香蕉(芭蕉)等

苗期

元∕株

9


未挂

元∕株

22


初挂

元∕株

110


盛挂

元∕株

330


零星树木

葡萄、猕猴桃等藤本果树

不成片

苗期

元∕株

9


未挂

元∕株

33

初挂

元∕株

165

盛挂

元∕株

220

杜仲、橡皮树、桉树、厚朴、香春树、漆树等

胸径6cm以下(苗期)

元∕株

17


胸径6~12cm

元∕株

55


胸径13-20cm

元∕株

88


胸径21cm以上

元∕株

100


刺梨、无花果

苗期

元∕株

5


未挂

元∕株

20


初挂

元∕株

50


盛挂

元∕株

150


茶叶

苗期

元∕株

2


成长期

元∕棚

39

每棚10株以上

成熟期

元∕棚

50


竹

楠竹

元∕株

17


绵竹、金竹

元∕株

6


水竹

元∕株

4


其他杂竹

元∕株

2


桂花、银杏、香樟、木芙蓉、白玉兰、广玉兰、紫薇、紫荆、日本吊灯等庭院绿化树种

胸径<2cm

元∕株

10


2cm≤胸径<5cm

元∕株

50


5cm≤胸径<10cm

元∕株

150


10cm≤胸径<15cm

元∕株

300


胸径≥15cm

元∕株

800


金银花、木槿、芙蓉等树种

胸径<0.5cm

元∕株

5


0.5cm≤胸径<1cm

元∕从

20


胸径≥1cm

元∕从

50


大叶女贞、刺柏、侧柏、滇柏、三角梅等庭院绿化树种

胸径<1cm

元∕株

10


1cm≤胸径<5cm

元∕株

50


零星树木

5cm≤胸径<10cm

元∕株

100


胸径≥10cm

元∕株

200


海桐、小叶女贞、丁香、塔柏等绿化树种

冠幅40cm×40cm以下

元∕株

10


冠幅40~70cm×40~70cm

元∕株

30


冠幅70cm×70cm以上

元∕株

80


大叶黄杨、雀舌黄杨

冠幅40cm×40cm以下

元∕从

10


冠幅40~70cm×40~70cm

元∕从

30


冠幅70cm×70cm以上

元∕从

80


珙桐、红豆杉等珍希树种

胸径<3cm

元∕株

10


3cm≤地径<5cm

元∕株

40


5cm≤地径<10cm

元∕株

100


10cm≤地径<15cm

元∕株

500


地径≥15cm

元∕株

1000


万年青

冠幅在50cm以下

元/株

50


冠幅50~100cm的

元/株

100


冠幅101cm以上的

元/株

150


蜂糖李

苗期

元∕株

11


未挂

元/株

27


初挂

元/株

132


盛挂

元/株

396


香楠树

苗期

元/株

30


胸径5cm以下

元/株

300


胸径6~10cm

元/株

600


零星树木

胸径11~15cm

元/株

1000


胸径16~20cm

元/株

2000


胸径21cm以上

元/株

3000


车厘子

苗期

元/株

50


未挂

元/株

200


初挂

元/株

600


盛挂

元/株

1200


芒果

产前期

元/株

50


初产期、衰产期

元/株

300


盛产期

元/株

500


百香果

苗期、产前期

元/株

25


盛产期

元/株

260


八月瓜

苗期

元/株

9


产前期

元/株

33


初产期、衰产期

元/株

165


盛产期

元/株

220


酸枣


元/株

56


鸡冠刺桐

胸径12cm及以下

元/株

500


胸径13~15cm

元/株

800


胸径16~20cm

元/株

1500


胸径21cm及以上

元/株

6000


丹桂

米径2cm以下

元/株

12


零星树木


米径2~5cm

元/株

60


米径6~10cm

元/株

180


米径11~15cm

元/株

360


米径16cm以上

元/株

960


柳树、刺槐

胸径2cm以下

元/株

6


胸径2~5cm

元/株

10


胸径6~10cm

元/株

17


胸径11~15cm

元/株

40


胸径16cm以上

元/株

220


杨梅、枇杷

苗期

元/株

10

裸根苗定植一个生产年

产前期

元/株

40


初产期、衰产期

元/株

100


盛产期

元/株

250


橲树

胸径小于2cm

元/株

10


胸径2~5cm

元/株

50


胸径6~10cm

元/株

150


胸径11~15cm

元/株

300


胸径16cm以上

元/株

350


鸡爪槭


元/株

150


石楠

绿篱

元/株

30


绿化

元/株

200


玫瑰花


元/株

30


零星树木

砂仁


元/丛

100


桦木、梧桐、杨槐、木姜子

胸径3cm以下

元/株

3


胸径3~5cm

元/株

7


胸径6~12cm

元/株

11


胸径13~18cm

元/株

40


胸径19cm以上

元/株

220


蘘荷


元/丛

50


其他杂树

胸径3cm以下

元∕株

3


胸径3~5cm

元∕株

7


胸径6~12cm

元∕株

11


胸径13~18cm

元∕株

40


胸径19cm以上

元∕株

220


中草药




由专业部门测算确定

古大珍稀零星林木

确认不能移植必须采伐的

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测算评估定价后补偿

注:1.植被恢复费及相关分类标准按《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州省征占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

法〉的决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71号)执行;

2.造林成本:包括上一年度单位面积工程造林所需费用及抚育、管护全部投资,计700元/亩。

3.木材产值:马尾松800元/m³;杉木800元/m³;杂木(柏木、阔叶树)650元/m³。竹笋

30元/公斤,仅适用于成片种植林;

4.胸径测量方法:用围尺在树杆离地面1.3米处测定直径;

5.每亩株树超过种植密度的,超出部分不予补偿;

6.种植后1年为苗期,1年以上至初挂之前为未挂;

7.征地涉及未尽的其他零星树木根据实际情况按行业标准补偿;

8.珍稀树种盆栽不补偿;

9.零星树木补偿不含土地补偿


附件11

经济林补偿标准(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六枝境段〕)

补偿类别

计量单位

补偿标准

(元)

备注

板栗

产前期

元/亩

2000

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3500


盛产期

元/亩

8000


核桃

产前期

元/亩

2500

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5000


盛产期

元/亩

13000


苹果、梨子、桃、花红、杏、拐枣、石榴、李、柿子、樱桃

产前期

元/亩

2000

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5000


盛产期

元/亩

11000


柑、桔、橙、柚类

产前期

元/亩

2000

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4000


盛产期

元/亩

9000


脐橙

产前期

元/亩

5000

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7000


盛产期

元/亩

16000


杨梅、枇杷

产前期

元/亩

4000

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6000


盛产期

元/亩

13000


葡萄(含架子费用)

产前期

元/亩

4000

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6000


盛产期

元/亩

13000


猕猴桃(含架子费用)

苗期

元/亩

12000

定植第一年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22000

定植第二年至初挂

盛产期

元/亩

34000


油桐、油茶

产前期

元/亩

1600

定植第二年后至初挂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2800


盛产期

元/亩

6000


花椒

产前期

元/亩

2000

定植第二年后至初产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3500


盛产期

元/亩

8000


麻竹、楠竹、金竹、撑绿竹

产前期

元/亩

2000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4000


盛产期

元/亩

9000


白夹竹、水竹

产前期

元/亩

2000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3000


盛产期

元/亩

6500


杂竹

产前期

元/亩

1500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2500


盛产期

元/亩

5500


茶叶

产前期

元/亩

4500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6500


盛产期

元/亩

15000


刺梨、无花果

产前期

元/亩

2000

定植第二年后至初产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3000


盛产期

元/亩

7000


杜仲、黄柏

产前期

元/亩

2000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4000


盛产期

元/亩

9000


桑园

产前期

元/亩

2000


初产期、衰产期

元/亩

3000


盛产期

元/亩

5000


甘蔗

产前期

元/亩

6000


衰产期

元/亩

7000


盛产区

元/亩

8000


草莓


元/亩

9000

定植当年挂果

红香春

苗期

元/亩

2000

裸根苗定植后一年至初产

初产期

元/亩

5500


盛产期

元/亩

20000


白芨


元/亩

35000


黄精


元/亩

20000


葛根


元/亩

12000


连翘


元/亩

15000


苦金盆


元/亩

15000


秸梗


元/亩

15000


重楼


元/亩

40000


小黄姜


元/亩

12000

药材

砂仁


元/亩

15000


王草


元/亩

12000


注:1.苗期补偿标准按初产期补偿标准50%计算,低于最低种植密度的按照零星林木补偿,超出最

高种植密度的不补偿;

2.苗期:裸根苗定植后一个生产年


附件12

部分树种种植密度规定(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六枝境段〕)

单位:株/亩

树种

密度

树种

密度

树种

密度

树种

密度

旱柳、其它乔木柳

16~100

板栗

56

柿子

42

茶叶

苗期5500株、成熟期500丛

漆树

70

李子

56

桔子

56

落叶松

160~333

柑桔、橙子、黄果

53~333

梨子

55

桃子

42

樟子松

110~220

杜仲

222

苹果

42

杏子

42

杉木

110~300

核桃

56

散生竹

22~33

竹子

1330

水杉

83~167

油桐

60

丛生竹

35~55

用材林

222

柳杉

160~300

花椒

40~107

枣子

56

葡萄

90

枫杨

90~160

桉树

166~333

木麻黄

160~330

花红

42

榆树

90~330

马尾松、云南松、华山松

200~450

刺槐

110~400

银杏

56

杨树

16~220

樟、油樟

90~400

栎类

200~400

三年桐

40~60

黄柏

46

侧柏、柏木、云松、冷杉

290~400

木荷

160~240

杨梅

30~83

泡桐

13~100

胡桃楸、水曲柳、黄菠萝

293~440

檫树

40~60

千年桐

10~18

八月瓜

200~222

桤木

110~250

相思类

80~220

酸枣树

15~40

刺梨

110~333

三角梅

150~200

猕猴桃

56~89

厚朴

222

沙柳毛 条

83~333

柠条、柽柳

83~333

沙棘

110~220

柳树

42

紫穗槐

110~220

油茶

90~124

芒果

33~42

刺槐

111

红豆杉

111

桃苗

66

百香果

222

小黄姜(药)

7000~10000

王草

1000~1200

连翘

222~500

桔梗

55583

砂仁

667

香樟

111

苦金盆

5558

重楼

11116

柑

83

桂花

74

紫薇

167

桦木

167

香楠树

74

鸡爪槭

74

紫荆花

167

桔苗

83

车厘子

42

杨槐

74

金银花

444

无花果

74

鸡冠刺桐

74

石楠

667

木槿等

296

橡皮树

296

橙

83

玫瑰花

667

万年青

296

梧桐

74

樱桃

56

黄精

3200~5000

木姜子

74

香椿

74

白芨

5500~6000

葛根

1000

脐橙

74

橲树

74

桑树苗

167

蘘荷

2000~3000

峰糖李

83

枇杷

80

苹果苗

83

石榴

60

拐枣

56

柚

50

李子苗

83



注:1.每亩株数超过上述标准,超过部分不予补偿;

2.一块地中种有多种林木且数量超过最高种植密度的,经平衡后确定补偿标准;

3.竹子地径2cm以下的不予补偿;

4. 征地涉及未尽的其他树种种植密度根据行业标准补偿


附件13 

林业苗圃补偿标准(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六枝境段〕)

类型

树种

以面积计算

以株计算

每㎡苗的求算

亩产量

(株/亩)

产苗量

(株/㎡)

单价

(元/亩)

亩产苗量

(株/亩)

产苗量

(株/㎡)

单价

(元/株)

营养袋

松、杉、柏等

≥40000

≥60

20000

<40000

60<

0.5

选有代表性的地段作3个1米×1米样方或选好、中、差作1米×1米样方,求出每㎡的平均产苗量;最后推算苗圃地面积的产苗量

阔叶树

≥10000

≥15

8000

<10000

15<

0.8

裸根实生苗

杉

≥40000

≥60

6000

<40000

60<

0.15

柳杉

≥50000

≥75

7500

<50000

75<

0.15

滇柏

≥60000

≥90

9000

<60000

90<

0.15

剌槐、橲树、杨树、秋树、茶木等阔叶树

≥10000

≥15

4000

<10000

15<

0.4

经济林

核桃、板栗、杜仲、花椒、漆树、黄柏等木本经济林、木本中药材

≥10000

≥15

20000

<10000

15<

2

水果林

桃、梨、李、猕猴桃、枇杷、葡萄、樱桃、苹果、杨梅等木本或半灌木藤本水果林

≥10000

≥15

20000

<10000

15<

2

绿化实生苗

桂花、紫薇、紫荆、女贞、香樟、玉兰、木槿、柏木类、红叶石楠、雪松、黄杨、红叶李、夹竹桃等木本绿化苗

≥20000

≥30

20000

<20000

30<

1

绿化移植苗

桂花、紫薇、紫荆、女贞、香樟、玉兰、木槿、柏木类、红叶石楠、雪松、黄杨、红叶李、夹竹桃等木本绿化苗

≥2664

≥4

20000

<2664

4<

6

选有代表性的地段作3个1m×1m样方或选好、中、差作1m×1m样方,求出每㎡的平均苗量;最后推算苗圃地面积的苗量

注:1.平均每㎡产苗量大于或等于该树种的最低产苗量时按面积亩计算,否则按实际株数计算;2.盆栽苗木、花卉不予补偿;3.特殊情况按个案处理


附件14

木本绿化树种种植密度及补偿标准(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六枝境段〕)

树种

米径

冠幅

密度(株/亩)

补偿标准(元/亩)

桂花、紫薇、紫荆、女贞、香樟、玉兰、红叶石楠、雪松、红枫、红豆杉、塔柏、红叶李、夹竹桃等乔木绿化大树

2~5cm

1~1.5m(不含1.5m)

150~330

16500

6~10cm

1.5~2m(不含2m)

100~200

20000

11~15cm

2~3m(不含3m)

80~100

22500

16~20cm

3~5m(及5m以上)

40~80

32000

21cm以上


按零星树处理

注:1.每亩株数超过上述标准,超过部分不予补偿,低于最低密度按同规格零星树处理;

2.其它灌木绿化树木和2cm以下的乔木绿化苗木按苗圃地地补偿标准执行。

附件15

炮损补偿标准

(六枝至安龙高速公路〔六枝境段〕)

补偿类别

单位

补偿标准

计量方法

备注

混凝土屋面受损

屋顶表面受损出现裂纹、裂缝,未出现浸湿、渗漏现象,采取二布三油处理方法

元/㎡

60

按(实际长度+0.5m)× 0.5m宽

由房屋所有人自行修复

屋内顶面受损补缺,未出现浸湿、渗漏现象,采取刷浆

元/㎡

30

屋顶表面受损出现裂纹、裂缝,并出现浸湿、渗漏现象

元/㎡

160

以房屋自然开间为单位,受损面积未达该间房屋面积1/3(含1/3)的,按该间房屋面积的1/3计算,受损面积超过该间房屋面积1/3的,按该间房屋面积全部计算

房屋墙体受损

对承重墙出现断裂、贯穿性裂缝、下沉、倾斜、位移等现象,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对该房屋作拆除处理



按红线内同类房屋拆迁标准补偿

由房屋所有人自行拆除

对承重墙出现裂纹、裂缝等现象,通过维修能安全居住的,作维修处理

标砖墙、料石墙(浆砌)

元/m3

200

以房屋自然开间每面墙体为单位,垂直方向为地面到顶板高;水平方向为裂纹、裂缝长度,并在两端各增加1m计算(如果两端加1m后超过该墙面长度,按该面墙长度计算);厚度为该面墙厚度

由房屋所有人自行修复 

毛石、空心砖墙(浆砌)

元/m3

180

其它墙体

元/m3

150

室内外墙身轻微裂缝、空鼓、抹面脱落等现象作刷浆处理

元/㎡

30

按实际开裂长度× 0.5m宽。墙体裂缝较多的按满幅计算

维护墙(包括围墙、堡坎等)

标准砖墙(浆砌)

元/m3

200

①对出现倾斜、位移等可能导致墙体倒塌危及安全的,对可能出现倒塌部分全部计算;②对出现裂纹、裂缝现象,作维修处理。丈量范围是:垂直方向为墙体高度,水平方向为裂缝两端各增加0.5m的矩形面积,厚度为墙体厚度

由房屋所有人自行拆除或修复


石墙、空心砖墙(浆砌)

元/m3

180



其它墙体

元/m3

150



瓦面房

石棉瓦

大波型:1.8×0.6

元/张

50

按实际张数计算


小波型:1.8×0.6

元/张

45


小青瓦受损补漏

元/㎡

150

一处补漏按1㎡计算,多处补漏按10匹烂瓦为1㎡计算

由房屋所有人自行更换或修复

普通水泥瓦

元/㎡

90

按实际根数计算

檩子受损更换

元/根

180

按实际块数计算

椽皮、椽阁断损更换

元/块

50


木楼板、木墙壁受损更换

元/㎡

80

按实际长度× 实际宽度,低于1㎡按1㎡计算

草面房

更换檩子

元/根

180

按实际根数计算

由房屋所有人自行更换或修复

更换椽阁

元/块

50

按实际块数计算

换草补洞

元/㎡

40

按(实际长度+1m)×(实际宽度+1m)

室内水泥地坪

有地板砖(含木地板)

元/㎡

80

按长度为实际开裂(裂纹裂缝)长× 宽度为地板砖的一边的长

由房屋所有人自行修复。

无地板水泥地

元/㎡

40

按实际长度× 0.4m宽,其中最大裂缝小于0.3cm的不予补偿。

由房屋所有人自行修复

室外水泥地坪




裂缝大于0.3cm或等于0.3cm的,按室内水泥地坪补偿标准

由房屋所有人自行修复

其它地板




不予补偿。


普通照明线及设施

进线4 mm²双线(铜、铝芯)

元/m

7

按前面各种规格单价处理不复的,由施工单位按不低于原有标准进行修复。

含各类线、杆的赔补含配件在内

进线6 mm²双线(铜、铝芯)

元/m

10

进线10 mm²双线(铜、铝芯)

元/m

12

进线15mm²双线(铜、铝芯)

元/m

16

进线25mm²双线(铜、铝芯)

元/m

20

更换木杆

元/根

150

更换水泥电线杆

元/根

400

供水设施

6分镀锌管(含配件)

元/m

25

按前面各种规格单价处理不复的,由施工单位按不低于原有标准进行修复


4分镀锌管(含配件)

元/m

20

畜厩厕所

参照上述同类住宅等级补偿


畜厩厕所

参照上述同类住宅等级补偿


各类构造物

住宅标准门

带风窗

元/樘

500

按实际樘数计算

含玻璃、油漆


不带风窗

元/樘

300


标准(含铝合金)窗子

元/㎡

120

按实际长×实际宽数计算



门窗玻璃

元/㎡

60

按实际长×实际宽数计算



防盗窗

元/㎡

200

按实际长×实际宽数计算



水池受损不能蓄水可修复

元/m3

100

按实际容积计算


注:1.房屋受损严重,形成危房, 补偿标准执行该项目相应的补偿标准。

2. 房屋装修受损的,补偿标准执行该项目相应的补偿标准。

3. 炮损补偿应在路基工程施炮结束后处理完善; 4. 水窖、水池、沼气池等受损不能修复的作拆迁处理;

5. 施工单位与受损方若对炮损调查工作组调查处理意见不认可的,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通过法

律途径解决;

6. 未尽事宜,根据现行市场价格进行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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