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文芬因保管不善,将宅基地使用证 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书或证明作废。
序号 |
宅基地使用证号 |
权利人 |
宅基地坐落 |
公告原因 |
1 |
20120017 |
施文芬 |
平寨镇东风路 |
因保管不善,将宅基地使用证遗失,现公告作废! |
特此声明!
联系方式:0858-5312581
公示单位:六枝特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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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施文芬
施文芬因保管不善,将宅基地使用证 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书或证明作废。
序号 |
宅基地使用证号 |
权利人 |
宅基地坐落 |
公告原因 |
1 |
20120017 |
施文芬 |
平寨镇东风路 |
因保管不善,将宅基地使用证遗失,现公告作废! |
特此声明!
联系方式:0858-5312581
公示单位:六枝特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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