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黔(2023)六枝特区不动产证明第0001418号 |
姜明达/熊宗琼 |
520203002005GB00106F00040004 |
六枝特区解放南路和那平路交叉路口 |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公告作废 |
公告单位:六枝特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28日
主 办:六枝特区人民政府 承 办: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六枝特区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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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黔(2023)六枝特区不动产证明第0001418号 |
姜明达/熊宗琼 |
520203002005GB00106F00040004 |
六枝特区解放南路和那平路交叉路口 |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公告作废 |
公告单位:六枝特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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