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15034 | ||
文 号: | 六府发〔2024〕3 号 | 发文日期: | 2024-12-26 |
发布机构: | 特区政府办公室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特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单位,区属及驻境省、市属行政企事业单位:
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12号)有关规定,通过对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梳理,经六枝特区十三届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废止以下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枝特区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府发〔2021〕2号)。
二、《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枝特区安全生产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六府办函〔2023〕13号)。
三、《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枝特区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发展专项激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以上文件停止执行。
附件:六枝特区2024年第二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一览表
六枝特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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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清理结果 (保留、失效、修改、废止) |
失效、修改废止的理由 |
清理单位 |
1 |
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枝特区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六府发〔2021〕2号 |
废止 |
内容与现行最新标准不符 |
特区农业农村局( 乡村振兴局) |
2 |
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枝特区安全生产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
六府办函 〔2023〕13号 |
废止 |
未备案 |
特区应急局 |
3 |
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枝特区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发展专项激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2023-24 |
废止 |
未备案 |
特区工业和 信息化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