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889314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5-06-30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名  称: 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关于六枝特区 2017 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的公告
内容概述:

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关于六枝特区 2017 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6-30 17:13   来源: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2018年7月6日,《省人民政府关于六枝特区2017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黔府用地函〔2018〕446号)批复六枝特区2017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04〕238号)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对该批次征地情况作如下公告:

一、拟征地用途

该批次征地用途为六枝特区2017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地的位置、面积、类型

该批次征地位置位于六枝特区九龙街道小寨村,大用镇骂冗村、大用村,面积为46.5796公顷,其中:耕地23.0221公顷,林地19.8464公顷,其它农用地1.3448顷,建设用地1.2886公顷,未利用地1.0777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

该批次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六枝特区 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修订调整的批复》(六盘水府函〔2017〕90号)规定执行。

(一)耕地。土地补偿费=1500元∕亩×10倍=15000元∕亩;安置补助费=1500元∕亩×16倍=24000元∕亩;青苗赔偿费=1500元∕亩×1倍=1500元∕亩。

(二)林地。征地补偿费=1500元∕亩×4倍=6000元∕亩;安置补助费=1500元∕亩×8倍=12000元∕亩。

(三)其它农用地。征地补偿费=1500元∕亩×4倍=6000元⁄∕亩;安置补助费=1500元∕亩×8倍=12000元∕亩。

(四)建设用地。征地补偿费=1500元∕亩×4倍=6000元∕亩;安置补助费=1500元∕亩×8倍=12000元∕亩。

(五)未利用土地。征地补偿费=1500元∕亩×4倍=6000元∕亩。

四、安置途径

该批次用地涉及被征地农户的安置途径采用货币安置为主、其它安置途径为辅的方式进行。

五、其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上述被征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林木和抢建的建(构)筑物,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六枝特区人民政府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