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1325917 | ||
文 号: | 六府通告〔2025〕10号 | 发文日期: | 2025-09-30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关于六枝特区化工园区道路连接线坟墓搬迁登记的通告 | ||
内容概述: |
为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改善区域交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六枝特区化工园区道路连接线建设规划要求,经特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该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坟墓实施统一搬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搬迁登记范围
六枝特区化工园区道路连接线规划红线内(涉及新窑镇那秀村、上云盘村,塔山街道高峰村及沿线相关村组,具体范围以工程设计图纸及现场划定界址为准,可到六枝特区兴业大厦22楼工程部查看详细示意图)所有土坟、石坟、骨灰墓、家族合葬墓、无主坟墓等,均属于本次搬迁登记对象。
二、搬迁登记期限
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0月20日。
三、有关手续办理
墓主亲属或相关责任人须在规定搬迁登记期限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坟墓权属证明材料(如村集体出具的权属证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到坟墓所在地乡镇(街道)拆迁办办理坟墓搬迁登记、现场核实等手续。
四、无主坟墓处理
对在搬迁登记期限内无人认领、无法联系到墓主亲属或相关责任人的无主坟墓,由坟墓所在地乡镇(街道)开展登记工作,对坟墓位置、外观、陪葬物品(若有,仅作登记存档,不随意处置)拍照、录像留存,统一编号后集中安葬,并设立统一标识牌(标注“化工园区连接线无主墓+编号”)。后续若有墓主亲属或相关责任人认领,由墓主亲属或相关责任人携带身份证明、家族族谱等材料到坟墓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核实,经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五、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请咨询新窑镇(联系人:付青山;联系电话:18084383489)、塔山街道办事处(联系人:陈章;联系电话:13668584878)等有关单位。
特此通告。
六枝特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