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1325928
文  号: 六府通告〔2025〕11号 发文日期: 2025-09-30
发布机构: 是否有效:
名  称: 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关于六枝特区CV04那玉至懒板凳公路改扩建工程坟墓搬迁登记的通告
内容概述:

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关于六枝特区CV04那玉至懒板凳公路改扩建工程坟墓搬迁登记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5-09-25 14:35   来源: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为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改善区域交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六枝特区CV04那玉至懒板凳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规划要求,经特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该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坟墓实施统一搬迁,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搬迁登记范围

六枝特区CV04那玉至懒板凳公路改扩建工程规划红线内(涉及新窑镇那玉村、鸭塘村,九龙街道小寨村、青龙社区;银壶街道补林社区、杨丰村,塔山街道六枝社区、塔山社区及沿线相关村组,具体范围以工程设计图及现场划定界址为准,可到六枝特区兴业大厦22楼工程部查看详细示意图)所有土坟、石坟、骨灰墓、家族合葬墓、无主坟墓等,均属于本次搬迁登记对象。

二、搬迁登记期限

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0月20日。

三、有关手续办理

墓主亲属或相关责任人须在规定搬迁登记期限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坟墓权属证明材料(如村集体出具的权属证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到坟墓所在地乡镇(街道)拆迁办办理坟墓搬迁登记、现场核实等手续。

四、无主坟墓处理

对在搬迁登记期限内无人认领、无法联系到墓主亲属或相关责任人的无主坟墓,由坟墓所在地乡镇(街道)开展登记工作,对坟墓位置、外观、陪葬物品(若有,仅作登记存档,不随意处置)拍照、录像留存,统一编号后集中安葬,并设立统一标识牌(标注“CV04公路改扩建工程无主墓+编号”字样)。后续若有墓主亲属或相关责任人认领,由墓主亲属或相关责任人携带身份证明、家族族谱等材料到坟墓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核实,经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五、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请咨询九龙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张应阳;联系电话:0858-5337300)、银壶街道办事处(联系人:朱仲辉;联系电话:18185846180)、塔山街道办事处(联系人:陈章;联系电话:13668584878)、新窑镇(联系人:付青山,联系电话:18084383489)等有关单位。

特此通告。

六枝特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