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 省民宗委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省级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资金的通知
黔财农〔2024〕23号
有关市(州)、县(市、区、特区)财政局、民宗委(局):
为支持民族教育发展工作,帮助民族地区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民族双语教育、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等工作,现下达你们2024年省级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资金405万元(详见附表),收入列2024年“1100301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列2024年“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科目。省财政厅直接对省直管县办理资金调度,其余非直管县资金调度由相关市(州)根据文件办理,市(州)不需转发本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加强资金监管,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快预算执行。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照用款计划和支付申请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严禁违规向代管资金专户等财政专户、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开发区(园区)或乡镇账户、平台公司账户和共管账户转账,严禁挪用国库库款。
二、各地要严格按照《贵州省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黔财教〔2022〕163号)等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资金,并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附件:1.2024年省级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资金安排情况表.xls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年3月27日
主 办:六枝特区人民政府 承 办: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六枝特区电子政务中心
备案信息:黔ICP备17007817号-1 52020302000005 政府网站标识码:5202030007
技术支持:智政科技
省财政厅 省民宗委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省级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资金的通知 黔财农〔2024〕23号
省财政厅 省民宗委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省级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资金的通知
黔财农〔2024〕23号
有关市(州)、县(市、区、特区)财政局、民宗委(局):
为支持民族教育发展工作,帮助民族地区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民族双语教育、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等工作,现下达你们2024年省级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资金405万元(详见附表),收入列2024年“1100301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列2024年“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科目。省财政厅直接对省直管县办理资金调度,其余非直管县资金调度由相关市(州)根据文件办理,市(州)不需转发本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加强资金监管,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快预算执行。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照用款计划和支付申请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严禁违规向代管资金专户等财政专户、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开发区(园区)或乡镇账户、平台公司账户和共管账户转账,严禁挪用国库库款。
二、各地要严格按照《贵州省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黔财教〔2022〕163号)等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资金,并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附件:1.2024年省级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资金安排情况表.xls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年3月27日
使用浏览器的分享功能,把这篇文章分享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