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六枝特区审计局对六枝特区新华镇2017至2019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专项审计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2017年以来六枝特区新华镇人民政府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本镇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在资金分配因素上考虑了贫困状况、政策任务和脱贫成效等。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在培育和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改善基础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等方面,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资金得到规范、有效使用。但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按产业项目编制实施方案将分红资金补助目标贫困户,扩大分红范围涉及资金26.508万元
六枝特区罗汉地石灰石矿加工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新华镇人民政府提供入股资金70.5万元,六枝特区罗汉地矿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按照《六枝特区罗汉地石灰石矿项目三变协议书》约定,罗汉地矿业有限公司每年支付给新华镇双屯村村民委员会固定分红资金25.6万元,项目分红资金受益人为成功村、鼠场村、双屯村和田坝村的贫困户共216户727人。2017至2019年新华镇人民政府收到六枝特区罗汉地矿业有限公司汇入的2个年度项目固定分红资金共计51.2万元。截止2019年6月六枝特区新华镇人民政府累计将分红资金46.36515万元用于全镇10个村(居)贫困户的支出。
二、未有效落实利益联结机制,涉及金额44.335万元
1.新华镇生猪养殖及加工项目总投资400万元,按照新华镇人民政府与贵州黔德福食品有限公司签订的项目委托实施协议书约定:从2020年起,乙方必须保证每年3月底前,将项目产生的部分效益资金18万元以上支付给新华镇人民政府作为分红资金发放给项目预计覆盖的贫困户。截止2020年7月六枝特区新华镇人民政府未收取贵州黔德福食品有限公司应缴纳的项目效益分红资金,也未采取催收措施,项目利益联结机制未落实到位。
2.新华镇养鸡产业项目投资17万元,按照新华镇人民政府与六枝特区益民生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签订的项目建设委托实施协议书约定:从2018年起,六枝特区益民生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将于每年的4月底前将项目产生的部分效益支付给新华镇人民政府。从2018年至2020年,六枝特区益民生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应缴纳的项目效益分红资金为4.335万元。而事实上六枝特区益民生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仅于2020年4月缴纳项目效益分红资金0.5万元,尚欠新华镇人民政府应交而未缴纳的分红资金3.835万元,项目利益联结机制未得到有效执行。
3.新华镇养蜂扶贫项目总投资100万元,按照新华镇人民政府与六枝特区益民生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签订的项目建设委托实施协议书约定:从2018年起于每年的4月底前将项目产生的部分效益支付给新华镇人民政府,作为分红资金发放给贫困户。从2018年至2020年,六枝特区益民生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应缴纳的项目效益分红资金为25.5万元。而事实上六枝特区益民生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仅于2020年4月缴纳项目效益分红资金3万元,尚欠新华镇人民政府应交而未缴纳的分红资金22.5万元,项目利益联结机制未得到有效执行。
1.新华镇养蜂扶贫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为中央专项扶贫资金。新华镇人民政府与六枝特区益民生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签订项目建设委托实施协议书。协议约定期限为3年(2017年5月至2020年4月),协议期满,益民养殖合作社应于2020年4月底前将项目资金99.96万元一次性归还新华镇人民政府。项目于2017年8月30日通过县级验收。审计期间抽查该项目,未见群蜂及蜂王、国标七框箱等配备标准器具,仅见零星蜂箱且处于闲置状态,项目现未运营。
2.新华镇养鸡产业扶贫项目总投资17万元,2017年4月新华镇人民政府与六枝特区益民生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签订项目建设委托实施协议书。协议约定期限为3年(2017年5月至2020年4月)。协议期满,益民养殖合作社于2020年4月底前将购买鸡苗资金12万元一次性归还新华镇人民政府。项目于2017年8月30日通过县级验收。审计期间抽查项目时发现鸡棚处于闲置状态,部分设备及鸡棚舍已生锈损坏不能继续使用,项目现未运营。
六枝特区新华镇人民政府自收到本次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特区审计局。2021年1月1日以后,我局对审计查出问题执行情况进行回访,核查整改情况,具体整改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告。
六枝特区审计局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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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六枝特区新华镇2017至2019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专项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六枝特区审计局对六枝特区新华镇2017至2019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专项审计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2017年以来六枝特区新华镇人民政府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本镇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在资金分配因素上考虑了贫困状况、政策任务和脱贫成效等。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在培育和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改善基础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等方面,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资金得到规范、有效使用。但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按产业项目编制实施方案将分红资金补助目标贫困户,扩大分红范围涉及资金26.508万元
六枝特区罗汉地石灰石矿加工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新华镇人民政府提供入股资金70.5万元,六枝特区罗汉地矿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按照《六枝特区罗汉地石灰石矿项目三变协议书》约定,罗汉地矿业有限公司每年支付给新华镇双屯村村民委员会固定分红资金25.6万元,项目分红资金受益人为成功村、鼠场村、双屯村和田坝村的贫困户共216户727人。2017至2019年新华镇人民政府收到六枝特区罗汉地矿业有限公司汇入的2个年度项目固定分红资金共计51.2万元。截止2019年6月六枝特区新华镇人民政府累计将分红资金46.36515万元用于全镇10个村(居)贫困户的支出。
二、未有效落实利益联结机制,涉及金额44.335万元
1.新华镇生猪养殖及加工项目总投资400万元,按照新华镇人民政府与贵州黔德福食品有限公司签订的项目委托实施协议书约定:从2020年起,乙方必须保证每年3月底前,将项目产生的部分效益资金18万元以上支付给新华镇人民政府作为分红资金发放给项目预计覆盖的贫困户。截止2020年7月六枝特区新华镇人民政府未收取贵州黔德福食品有限公司应缴纳的项目效益分红资金,也未采取催收措施,项目利益联结机制未落实到位。
2.新华镇养鸡产业项目投资17万元,按照新华镇人民政府与六枝特区益民生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签订的项目建设委托实施协议书约定:从2018年起,六枝特区益民生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将于每年的4月底前将项目产生的部分效益支付给新华镇人民政府。从2018年至2020年,六枝特区益民生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应缴纳的项目效益分红资金为4.335万元。而事实上六枝特区益民生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仅于2020年4月缴纳项目效益分红资金0.5万元,尚欠新华镇人民政府应交而未缴纳的分红资金3.835万元,项目利益联结机制未得到有效执行。
3.新华镇养蜂扶贫项目总投资100万元,按照新华镇人民政府与六枝特区益民生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签订的项目建设委托实施协议书约定:从2018年起于每年的4月底前将项目产生的部分效益支付给新华镇人民政府,作为分红资金发放给贫困户。从2018年至2020年,六枝特区益民生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应缴纳的项目效益分红资金为25.5万元。而事实上六枝特区益民生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仅于2020年4月缴纳项目效益分红资金3万元,尚欠新华镇人民政府应交而未缴纳的分红资金22.5万元,项目利益联结机制未得到有效执行。
1.新华镇养蜂扶贫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为中央专项扶贫资金。新华镇人民政府与六枝特区益民生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签订项目建设委托实施协议书。协议约定期限为3年(2017年5月至2020年4月),协议期满,益民养殖合作社应于2020年4月底前将项目资金99.96万元一次性归还新华镇人民政府。项目于2017年8月30日通过县级验收。审计期间抽查该项目,未见群蜂及蜂王、国标七框箱等配备标准器具,仅见零星蜂箱且处于闲置状态,项目现未运营。
2.新华镇养鸡产业扶贫项目总投资17万元,2017年4月新华镇人民政府与六枝特区益民生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签订项目建设委托实施协议书。协议约定期限为3年(2017年5月至2020年4月)。协议期满,益民养殖合作社于2020年4月底前将购买鸡苗资金12万元一次性归还新华镇人民政府。项目于2017年8月30日通过县级验收。审计期间抽查项目时发现鸡棚处于闲置状态,部分设备及鸡棚舍已生锈损坏不能继续使用,项目现未运营。
六枝特区新华镇人民政府自收到本次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特区审计局。2021年1月1日以后,我局对审计查出问题执行情况进行回访,核查整改情况,具体整改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告。
六枝特区审计局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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